近日,一场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的拟不起诉公开听证会在静安区检察院进行。民营企业经营者刘某因法律意识淡薄而触碰法律红线。检察官考虑到刘某犯罪情节较轻且有自首情节,为保护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让该企业不至于因为刘某的一次错误而面临困境,检察官考虑对他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究竟犯罪嫌疑人刘某最终能不能不起诉?
检察官决定召开拟不起诉公开听证会,倾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家代表、侦查机关等各方意见后,再作出最终决定。
检察官在听证会上介绍了案件相关事实,听取了侦查人员、犯罪嫌疑人、诉讼代表人及辩护人的意见。听证员在充分了解案件基本情况的基础上,逐一发表了意见,一致表示,考虑到刘某有自首情节、税款均补交、认罪态度好、企业经营需要等因素,均同意对犯罪嫌疑人做出相对不起诉处理。
为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六稳”“六保”,护航民营企业健康发展,静安区检察院于当天共对九起民营企业涉税犯罪案件进行了拟不起诉公开听证。为进一步优化公开听证的质效,检察官邀请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既有企业家,也有律师等其他行业的人员。与此同时,检察官还邀请了静安区内的民营企业家代表作为听证员出席。
另一起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肖某是一家企业的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之一,他在没有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虚开了多份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发后,涉案公司已向税务机关退缴全额税款,犯罪嫌疑人肖某也主动至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感谢检察官给我这次机会,无论最终会不会被起诉,我都将会勇于承担法律责任。今后,我一定遵纪守法,认真学习企业经营所需的法律常识,努力经营好企业,不辜负你们的教诲。”在公开听证会上,肖某面对检察官和听证员表示认罪悔罪。
对于民营企业经营者做出拟不起诉决定,既维护了法律权威,也给民营企业经营者改过自新、继续奉献社会的机会。保住一家民营企业,意味着保住了一批就业岗位,保护民营经济就是保护社会生产力。
静安区检察院对于民营企业涉税犯罪案件举行拟不起诉公开听证,不仅要向公众展示法律的“公正权威”,更要践行“司法修复”理念,为区域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和优质法律服务。
近年来,静安区检察院将宽严相济与繁简分流作为案件办理配套措施,优化司法资源配置。在办理涉企类案件时,坚持少捕、慎诉、少押原则,对于事实清楚、案情简单的认罪案件,采取取保候审等非监禁强制措施,并采用轻罪案件适用缓刑、特别轻微案件适用不起诉等宽缓处罚方法。同时,静安区检察院还积极适用简易程序处理案件,通过优化提审流程、加强沟通衔接等方法加快诉讼进程,最大限度降低司法办案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