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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手人民监督员 共护水体生态安全丨我为群众办实事

时间:2021-11-22

      

今年以来,静安区检察院多次收到线索,辖区内一河段的河堤上长出很多拇指大小的粉红色块状物体,远看似口香糖,走近一看,是一颗颗呈圆形的卵粒排列吸附组成的卵块。经初步调查,该河段河堤上的粉红色卵块,是福寿螺卵,属于外来物种。

为防止外来物种入侵,保障辖区环境安全,保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环境,静安区检察院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一是尽快排查本区相关河道的福寿螺及卵块分布情况,及时采取措施开展清除工作,防止福寿螺进一步繁殖和蔓延;二是对流经本区的河道等水体中的福寿螺情况进行排查,针对性地防控和清除,防止外来入侵物种侵害,维护水域生态平衡;三是利用“河长制”机制,加强河道巡查和监测预警,联防联控,使福寿螺整治工作早预防、早治理、早见效。

相关职能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及时对区内福寿螺情况进行了排查,对防汛墙、木桩、水生植物等上附着的福寿螺卵进行清理,对水下的福寿螺进行捕捞。

为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确保检察建议落实落地,静安区检察院近日主动邀请2位人民监督员共赴该河段实地查看福寿螺问题整治情况。

人民监督员首先听取了承办检察官对公益检察职能的介绍,以及该检察建议的制发背景、依据、时间节点等详细情况,后登船查看了正在工作的养护单位保洁班组清理福寿螺的过程,并对此前该水域福寿螺的主要分布地进行仔细查看,防汛墙、木桩、挺水植物等上未见明显福寿螺卵。截至2021年10月,该水域共打捞福寿螺143kg,清理福寿螺卵80处,治理成效显著。

实地检查后,静安区检察院组织了座谈评议会,人民监督员在听取河道所工作人员关于福寿螺防控的说明后发表了监督意见。人民监督员吴文巍结合自身专业背景,对相关职能部门提出建议:一是探索现代智能科技在治理河道中的运用,提高治理效率;二是在整治外来物种入侵方面形成长效机制,探索建立相应技术指标。人民监督员邱华云对静安区检察院主动履职,保护水体生态环境,维护社会公共利益,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福寿螺整治监督工作的举措表示肯定,建议检察机关加大宣传力度,让更多市民知晓外来入侵物种的名录及生态危害,减少人为放生现象。

静安区检察院与区河道所工作人员认真听取意见建议,下一步,将根据人民监督员意见建议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回应群众关切。

今年以来,静安区检察院第六检察部积极拓展人民监督员参与检察办案活动的广度和方式,累计组织人民监督员参与监督活动42场次57人次,监督评议案件101件,实现“四大检察”监督范围全覆盖,实现人民监督员“十种监督方式全覆盖”。除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检察建议回访落实外,还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检察官出庭公诉、看守所巡回检察、案件质量评查、司法规范化检查、工作情况通报、法律文书宣告送达等活动的监督,充分发挥人民监督员外部监督力量,促进检察工作提质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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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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