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企业正积极有序复工复产。针对近期上海市邮政快递业务逐渐恢复的现状,静安区检察院积极贯彻落实最高检“七号检察建议”,第二检察部检察官“云连线”相关邮政管理部门负责人,结合具体办案实际,从落实快递企业主体责任、保障快递人员权益等方面,梳理了快递行业复工复产期间一些注意事项,一起来看看吧!
主体责任不缺位
快递企业要落实主体责任,加强人员防护和管理,做到全员、全程、全域、全时防控管理。坚持“人、物、环境”同防,完善闭环管理措施,牢牢守住疫情防控底线。
1、抓好人员管控和备案管理。严格查验“两证三码”,根据“企业白名单”和“人员白名单”制发“电子通行证”,在电子通行证内展示核酸阴性证明、抗原阴性证明和健康码绿码。
2、强化封闭运行。出行期间全程闭环,合理规划行进路线,点对点通行,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接触。企业营业和处理场所醒目张贴“场所码”,严格工作场所分区管控、封闭运行。
3、严格环节管控。从业人员在各个环节——特别是前端揽收、末端投递环节要主动出示“电子通行证”“随申码”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主动配合验证验码,主动扫描相关“场所码”进行登记。
4、严格消杀到位。所有邮件快件在分拨处理中心开展逐件消毒;邮件快件到达营业网点后进行全面消毒;邮件快件投递前再进行一次全面消毒。本市发往外省市的异地件要及时粘贴消杀消毒标识,异地件中转前在转运场地实施24小时静置。进沪国际邮件快件和“货转寄”物品应严格实施首站消杀责任制和投递前按材质4-7天静置期要求,投递前需在邮件快件表面显著位置标注“本产品来自境外,请做好消毒后再行使用”等安全提示。
5、鼓励无接触配送。封控期间,从业人员不进入小区或单位,实行无接触配送。作业过程中减少接触公共场所的公共物品,规范佩戴符合当前防疫要求的口罩与其他防护设备,按照规划路线行进,交接时做好个人防护。
权益保障不落空
1、保障快递从业人员合理劳动报酬。引导工会组织、快递协会建立行业工资集体协商机制,依法保障快递从业人员按时足额获得工资。
2、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依法规范使用劳务派遣,鼓励企业为快递从业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3、保障员工每日防护用品。定期发放口罩、手套、消毒剂等防疫物品,每日登记员工健康状况,测量体温,提醒员工如身体不适及时就医。
4、关心员工特殊时期的住宿。建议有条件的快递企业为特殊时期的快递从业人员提供住宿条件,鼓励相关职能部门、社会力量帮助企业缓解快递从业人员的住宿难题。
疫情期间,快递企业和人员除了做好快递运送工具的清洁消毒、个人防护、无接触配送、分区放置等,也要严格执行快递的“收寄验视、实名收寄、过机安检”三项制度,确保快递行业复工复产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