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是第21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为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助力复工复产复市,静安区检察院协同相关行政机关在辖区内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法治宣讲。
6月10日下午,静安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协同辖区派出所对一家曾发生消防责任事故的快递企业进行再次回访。本次回访既是对发生消防责任事故企业制发《检察建议书》以来的再次“回头看”,也是贯彻落实最高检关于强化寄递安全监管的“七号检察建议”、关于安全生产溯源治理的“八号检察建议”的具体举措。
检察官和民警先查看了快递网点的消防设施维护情况,站点是否存在私拉乱接电线、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经营场所违规住宿等情形。对发现的不符合消防规定的问题,如个别消防设施被遮挡、废旧电瓶车未及时处理等,民警要求企业负责人当场落实整改。
随后,检察官详细询问了自检察建议第一次“回头看”以来,该企业采取的各项消防举措,并向该企业负责人详细讲解了快递行业复工复产的注意事项,重申了最高检“七号检察建议”“八号检察建议”的主要内容,建议企业进一步夯实寄递安全主体责任,织密寄递安全防护网;不断增强“风险即危险”“隐患即事故”的责任意识,加大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力度,防患于未然。检察官建议企业:一要遵守防疫政策,做好快递网点日常消杀。二要落实快递行业“三项制度”,保障寄递安全。三要抓早抓小抓苗头,加强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
6月14日,静安区检察院协同区应急管理局对辖区内一食品厂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和法治宣讲,并与企业主要负责人就安全生产风险防控等问题召开座谈会。
联合小组仔细查看了该企业安全生产台账,实地排摸厂区内的安全隐患,区应急管理局对冷冻室报警装置失效等问题当场开具了整改通知书。
座谈会上,检察官介绍了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并结合具体安全生产事故案例,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督促企业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增强企业安全生产内生动力,引导企业结合自身特点构建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区应急管理局负责人向企业负责人深入了解了企业在疫情保供阶段的生产经营状况,并对企业全面复工后的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等提出了针对性建议,要求企业把抓早抓小抓苗头作为保障安全生产的重中之重,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严控危险源、风险点,从根源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当前全市已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守好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的双防线,为人民群众提供坚实法治保障,是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
静安区检察院将以继续落实“七号检察建议”“八号检察建议”为契机,依法能动履职。一方面,协同相关职能部门通过实地走访建筑工地、交通枢纽等涉及城市公共安全的企业,及时发现问题或隐患,督促落实整改;另一方面,对近年来辖区内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涉案企业开展“回头看”行动,进一步督促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维护生产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