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8日下午,市人大监察司法委赴静安区检察院召开“本市检察机关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专项监督”调研座谈会,并在静安区法院旁听一起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诈骗案庭审。
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监察司法委主任委员陆民主持会议,市人大专项监督调研组成员出席。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陶建平,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董学华,市检察院相关部门负责人,区公检法司分管领导及相关人员参加。会上,市人大监察司法委介绍了专项监督调研情况,区公检法司分别汇报了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相关工作情况。
市人大调研组对检察机关主动担当作为,应用尽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提升刑事诉讼效率、保障当事人权利、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予以充分肯定,并围绕如何进一步提升认罪认罚从宽工作质效提出建议:
要健全机制,充分发挥检察机关主导作用。推进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探索拓展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案件适用范围,提升诉讼效率。强化内外监督制约,确保办案公开、公正、透明。
要全面审查,提高量刑建议精准性。全面审查证据、查明事实,准确认定犯罪,充分均衡考量案件法定情节和酌定情节,依法听取犯罪嫌疑人、辩护人、被害人等多方意见,不断提高量刑建议科学性、规范性。
要能动履职,充分保障当事人权利。进一步发挥值班律师、法律援助辩护律师作用,强化释法说理,确保当事人知情权和认罪认罚的自愿性,同时加强帮教引导,帮助其尽快回归社会。
陆民主任指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优化刑事诉讼结构、完善刑事诉讼程序、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具有重要意义,检察机关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积极主动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取得明显工作成效。接下来要深入总结办案经验与工作模式,不断提升量刑建议精准度,持续做优认罪认罚从宽工作,进一步提升诉讼效率、节约司法资源、促进社会和谐。
陶建平副检察长对市人大常委会、人大代表、专家学者对检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表示感谢,并表示将逐条梳理、专题研究、认真落实市人大代表、专家学者提出的宝贵建议,提升认罪认罚从宽案件办理质效,着力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安全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