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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新规同堂培训 公检法齐学共进

时间:2024-01-31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深入贯彻落实《意见》精神,应对醉酒危险驾驶新形势新变化,强化公检法良性互动,静安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近日联合静安区法院刑事审判庭、静安公安分局交警支队、静安公安分局法制支队,开展以“提升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办案质效”为主题的公检法同堂培训。

以共学促共识 关注新规热点

培训中,静安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干警聚焦统一执法司法标准,严格规范、依法办案,围绕醉酒危险驾驶案件证据收集审查、法律理解适用、办案机制程序三方面进行了详细解读,并结合具体办案实践,重点阐明了此类案件刑事立案标准、证据收集审查采信规则、定罪量刑原则以及快速办理机制等内容,为新旧法规过渡阶段的醉酒危险驾驶案件办理提供了指引。

以共智提质效 破解实践难点

“居民小区道路能否认定为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的道路?”“如何理解暴力手段抗拒检查?”“新规实施后如何准确量刑?”……

专题学习后,公检法干警围绕醉酒危险驾驶案件办理实务展开交流分享,就办案中遇到的道路性质、暴力手段抗拒检查、实缓刑适用、行刑衔接等关键问题进行充分沟通,并就进一步统一证据标准、规范法律适用、加强协作配合、提升醉酒危险驾驶案件办案质效达成共识。

下一步,静安区检察院将进一步加大对醉酒危险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警示教育宣传力度,提高广大驾驶员安全行车、守法出行意识;针对执法司法过程中发现的醉酒危险驾驶治理问题,积极能动履职,坚持源头预防与综合治理相结合,督促相关单位齐抓共管、群防群治,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道路交通安全。

文字丨第二检察部 喻梦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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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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