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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额购房款打水漂,警惕“特殊渠道”购房骗局!

时间:2025-12-16

    

低于市场价买拆迁房,只要八十几万元就能拿下!

这样一句看似天上掉馅饼的话,让王女士动了心,可她没料到,等待她的不是新房的钥匙,而是钱财两空的结局。近日,静安区检察院对一名虚构低价购房渠道、骗取他人钱财的被告人倪某某依法提起公诉。

朋友介绍的“靠谱关系”

2016年下半年,王女士经朋友介绍,认识了从事装修行业的倪某某。倪某某声称,自己常年为动迁户装修,结识了动迁组内部人员,能帮人以低价购买拆迁安置房。浦江镇那片的房子,市场价早就过百万了,他说只要八十多万元就能拿到。王女士回忆道。在低价的巨大诱惑下,王女士很快与倪某某达成购房协议2016年至2018年间,倪某某以预付房款”“疏通关系费”“公证费等名义,分多次向王女士收取钱款,累计达人民币80余万元(以下币种均为人民币)。然而,钱款付了,承诺的房子却始终不见踪影。每当王女士催促,倪某某便以手续复杂”“政策延迟等借口搪塞,甚至拉来朋友共同演戏,稳住王女士。为打消王女士疑虑,倪某某还特意带王女士夫妇前往浦江镇某小区,指着其中一户说:这就是给你们留的房子。可当王女士提出查看产权文件时,他却百般推脱,始终拿不出有效凭证。

说好的房子却一拖再拖,王女士越想越不对劲。她多方打听,找到了倪某某口中的动迁房工作人员潘某某,这才发现潘某某根本不是动迁组工作人员,从未说过能帮忙买动迁房,更没收过倪某某一分钱。至此,王女士才惊觉自己被骗。2019年,在王女士的反复追讨下,倪某某仅归还30万元后便失联。无奈之下,王女士向公安机关报案,倪某某很快到案。

20258月,本案移送至静安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收到案件后,承办检察官审查全案证据材料,依法讯问犯罪嫌疑人倪某某。经查证,20162018年期间,倪某某谎称认识动迁组工作人员,可帮助被害人用低于市场价的价格购买拆迁安置房,陆续以缴纳房款,支付房屋过户公证费用为由收取被害人王女士钱款共计86.5万元,上述钱款均被其用于个人还债及生活消费。截止案发,尚有56.5万元未归还。

检察官认为,被告人倪某某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202511月,静安区检察院对倪某某提起公诉。

检察官普法

避开低价购房坑,记住这3点!

01.不信特殊渠道

无论是动迁房还是商品房,交易均有法定流程,遇到所谓的内部留房”“花钱通关系等说法,务必提高警惕,切勿轻信。

02.大额交易留证据

购房涉及大额钱款,支付时优先选择银行转账(避免现金交易),并妥善保存转账记录、聊天记录、收条等所有凭证,一旦发生纠纷,这些将成为维权的关键依据。

03.理性看待低价

低于市场价”“稳赚不赔等表述,往往是诈骗分子的常用诱饵。购房时需结合市场行情理性判断,切勿被贪念冲昏头脑,以免因小失大,遭受不可挽回的财产损失。

文字 | 阮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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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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