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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刑事检察工作情况 (一)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情况 2023年1至3月,全市检察机关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2000余人;不捕1700余人。共决定起诉6000余人,依法不起诉2200余人。 (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情况 已办理的审查起诉案件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7400余人,占同期审查起诉案件审结人数的90%以上;检察机关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6300余人,占量刑建议提出数的95%以上;对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法院采纳6400人,占同期提出量刑建议数的95%以上。 (三)刑事诉讼监督办案情况 1.立案监督。对公安机关开展立案(撤案)监督合计2200余件;监督后公安机关已立案(撤案)2200余件,占监督数的99%以上。 2.纠正侦查活动违法。针对侦查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2800件,监督采纳率100%。 3.刑事抗诉。提出抗诉6件,连同统计周期之前案件,法院采纳抗诉意见改判和发回重审近20件。 4.纠正刑事审判活动违法。针对刑事审判活动中违法行为,提出纠正70余件次,同期审判机关采纳率100%。 (四)刑事执行检察情况 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提出纠正100余人;对刑事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1200余人;对监外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150余人;对财产性判项执行履职不当提出纠正70余件。 (五)办理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案件情况 共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1件。 二、民事检察工作情况 (一)对民事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情况 办结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290余件,提出监督意见23件,其中向法院提出抗诉3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0件。抗诉改变率100%。 (二)对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情况 对民事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70余件,法院同期采纳率98.7%。 (三)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情况 对民事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80余件,法院同期采纳率100%。 (四)对民事虚假诉讼监督情况 提出的民事诉讼监督意见中涉及虚假诉讼10余件。 (五)民事支持起诉情况 办理支持起诉案件360余件,其中支持农民工起诉100余件。 三、行政检察工作情况 (一)对行政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监督情况 办结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10余件,其中向法院提出抗诉1件;法院再审改变1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法院同期裁定再审2件。 (二)对行政审判活动监督情况 对行政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10余件,法院同期采纳率85.7%。 (三)对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情况 对行政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90余件,法院同期采纳率100%。 (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情况 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20件。 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 (一)立案情况 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730余件。其中民事类立案90余件,行政类立案640余件。 (二)诉前程序情况 提出行政诉前检察建议370余件,发出民事公告80余件。 (三)提起诉讼和判决情况 提起公益诉讼20余件。同期,法院一审裁判支持率为100%。 (四)办案效果方面 通过公益诉讼检察,共挽回、督促修复、清理林地、耕地50余亩;督促处理生活垃圾5200余吨;督促关停和整治相关企业10余家;索赔环境损害赔偿金近20万元。 五、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 (一)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情况 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准逮捕40余人;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决定起诉80余人。 (二)有关特殊制度开展情况 通过帮教回访、心理疏导、家庭教育指导等形式对不批捕、不起诉、被判处刑罚、未达刑事责任年龄不受刑事处罚等人员开展特殊预防140余次;开展法治巡讲10余次、开展法治讲座100余次。 六、知识产权检察履职情况 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嫌疑人210余人。起诉案件所涉罪名,主要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和假冒注册商标罪,分别为100人和55人。 七、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情况 共接收群众信访6600余件,其中重复信访1100余件。受理司法救助1000余件。实际救助1000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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