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区检察院召开“每案必检”“每案必评”工作推进会
来源: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检察院 时间:2025年0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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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最高检党组作出“一取消三不再”,一体抓实“三个管理”重要决定,并强调“检察管理的抓手是案件质量检查评查和司法责任追究惩戒”。为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检、市院相关部署要求,日前,金山区检察院召开“每案必检”“每案必评”试点工作推进会,将“每案必检”“每案必评”作为贯通推进“三个管理”、构建检察业务“大管理”格局的核心抓手,探索微观层面一体抓实“三个管理”的基层实践路径,进一步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最高人民检察院案管办案件质量管理处处长郭冰、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案管办主任何静出席会议,金山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征主持会议。院领导班子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全体检察干警参加会议。 会前,郭冰处长一行来到金山区检察院案件评查中心参观,现场听取评查中心建设使用情况,观看上海全过程在线评查系统功能演示。 会上,郭冰处长宣读最高检关于开展“每案必评”试点工作和确定基层检察院联系点的有关通知,确定金山区检察院为最高检“每案必评”试点单位及最高检案管办基层联系点。同时,金山区检察院也是市检察院首批“每案必检”试点院。 金山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娄奕从发挥检查评查一体联动优势、构建科学检查评查工作体系、强化评查结果运用、加强总结长效机制创新做法等方面,就如何推进“每案必检”“每案必评”试点工作进行具体部署。区检察院三位干警代表分别从案管部门、办案部门和专职评查员的角度,以“如何打造金山检查评查工作模式”“刑事检察部门一体推进案件检查”“做实专职评查员作用发挥”为主题进行交流发言。 郭冰处长充分肯定了金山区检察院前期试点工作取得的成绩,并对下阶段如何做好案件质量检查评查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紧跟检察理念更新,以“每案必检”“每案必评”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要通过“每案必检”“每案必评”,把“有质量的数量”和“有数量的质量”统筹在更加注重质量上。要深刻理解“每案必检”“每案必评”的逻辑内涵,统筹好两个环节,做到案件质量全生命周期的监督管理。 二是突出评查重点内容,细化“每案必评”具体抓手路径。要细分优化评查标准,规范评查程序,提高评查的实操性、有效性。要注重评查方式一体融合贯通,探索构建多元化质量评查机制。要加强评查人才能力建设,倒逼干警提升职业素养和业务能力。要探索评查数智赋能,推动检查评查“繁简分流”,提高评查效率与质量。 三是强化评查结果运用,做实“每案必评”后半篇文章。要用好通报讲评培训机制,推动以案促改、以评促训。要坚持管案与管人同向发力,加强检查评查与检务督察衔接,将“每案必评”作为加强检察管理、提升办案质量、落实司法责任制的重要抓手。要注重评查整改常态长效,紧盯评查反映出的薄弱环节,推动共性问题整治,不断完善高质效办案制度规范体系。 张征检察长强调要围绕切实抓好最高检、市院各项部署要求,努力把案件质量检查评查“施工图”转化为“实景画”。 一是深刻认识“每案必检”“每案必评”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做好试点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充分发挥基层首创精神,探索以全覆盖检查评查贯通推进“三个管理”的有效路径。要把“优势”转化为“胜势”,让试点工作成为推动金山检察高质量发展,实现“打造上海检察高原上的金山高峰”目标的重要路径。 二是牢牢把握“每案必检”“每案必评”试点工作的目标要求,确保各项试点任务落地落实。要切实通过“每案必检”“每案必评”,实现对案件的全生命周期管理。结合试点推进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持续升级完善全覆盖检查评查制度机制,推动形成一套系统完善、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检查评查标准体系,更好推动“三个管理”,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三是不断夯实“每案必检”“每案必评”试点工作的基层基础,切实推动试点工作走深走实。发挥试点优势,及时总结报送创新举措、经验做法、工作成果,持续贡献基层经验和智慧。强化数字赋能,用好全过程在线评查系统等智能管理工具,助力优化系统实操流程,让智慧工作在“用”中变得更好“用”。围绕案件质量检查评查工作开展理论研究,为试点工作提供更强理论指导。夯实队伍支撑,用好专职评查小组,以检查评查倒逼提升全院干警办案能力。 案件质量是司法办案的生命线。下一步,金山区检察院将在最高检、市院的指导下,持续深化“每案必检”“每案必评”试点工作,加强探索、总结经验,为推动案件质量检查与评查相结合的“大检查”体系,建立“大管理”格局贡献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金山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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