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当前位置:首页»»工作动态

以“听”促学,以“评”提质!市检察院第三评议组赴金山区检察院开展听庭评议

来源: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检察院 时间:2025年12月08日
 

为深入贯彻全国检察机关刑事案件出庭支持公诉评议活动精神,严格落实最高检“出庭公诉能力提升年”工作要求,持续推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根据上海市检察院部署安排,日前,市检察院第三评议组组长、市检二分院检委会专职委员谈剑秋率评议组赴金山区检察院开展刑事案件出庭支持公诉评议活动。金山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征,区检察院刑事检察指导小组成员及干警代表共同观摩庭审。活动邀请了区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参加观摩和评议。

本次评议的案件系一起横跨三省五地,涉及生产、批发、零售完整产业链,产品销售覆盖全球120多个国家地区、涉案金额超过千万元的侵犯乐高著作权系列案之一。检察机关依法认定案件被告人纪某某、吴某某、李某某构成销售侵权复制品罪。

庭审过程中,公诉人围绕指控的犯罪事实,全面、深入地对被告人进行讯问,并对犯罪行为造成的不良社会影响进行充分释法说理。同时,因该案涉及知识产权保护,公诉人巧妙运用了侵权实物展示,使指控更加直观有力,展现了扎实的法律功底和良好的庭审驾驭能力。

评议组还通过“推门听庭”方式,对一起适用简易程序的诈骗案和一起适用速裁程序的盗窃案进行现场观摩。

庭审结束后,评议组与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围绕文书质量、出庭规范、庭审表现、庭审效果等展开全面评议,既充分肯定了公诉人的庭审表现,也提出了宝贵建议。

金山区检察院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常态化开展听庭评议,持续提升公诉人队伍专业化水平,切实把“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要求落到实处,为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


0ac9f1001e59c933cf671ca22f3a3f96.png

 

友情链接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检察院◎版权所有
地址:金山区浩源路211号 邮编:200540 、案管02151918381、办公室02151918209、举报电话:12309
建议使用1024*768以上的屏幕分辨率和6.0以上版本的IE来访问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