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和男友设下“仙人跳”的桃色陷阱,欲利用美色勾引男性客人,再由男友趁其不备偷走随身财物。不过这“如意算盘”终被打歪,二人在贪念的驱使下盗窃不成,竟悍然使用暴力手段演变成抢劫。日前,金山区检察院以抢劫罪依法对该女子提起公诉。
受害人遭色诱被抢劫
去年10月25日上午,一名男子王某神色慌张地来到金山区某派出所报案,声称在一出租屋内被一男一女暴力抢走了黄金项链及手链各一条。据他回忆,当天早上八点多,经过一处十字路口时,一名衣着暴露的年轻女子非常暧昧地走到他身边,询问是否需要“敲敲背”,价格非常便宜。王某便跟着女子来到附近一出租屋内,当看到她突然把门关上,并主动宽衣解带,他怀疑这很可能是“仙人跳”陷阱。
“我当时感觉有蹊跷,就说没兴趣不想玩,刚起身要走的时候,她就一把将我的金项链拽下来,后来一个很壮的男人也推门闯了进来,我当时很害怕,就说你们这是抢劫啊!”但男子不加理睬,马上上来按住王某,女子趁机把他手上的金手链也强行拽了下来,两人得手后便逃走了。
为还赌债设“仙人跳”
11月26日,警方根据相关监控线索,经过严密侦查,终将该女子抓获归案,而涉案男子在进一步抓捕中。受害人的两条黄金项链和手链早已被她以3万元的价格变卖给了打金店,一部分还了赌债,其余都挥霍完了。
该女子名叫陈小美,据其交代,由于和男友陈斌欠下了赌债无力偿还,听说可以用“仙人跳”的方法弄点钱,两人商议后决定去捞一笔。
“我们租了间房,后来在街上物色到一个男子,戴着很粗的金项链,觉得可以下手,我就诱惑他带到出租屋。其实陈斌就在门外面,准备趁机偷东西。但后来那人反悔了,想往外走,被我拉住不放,陈斌听到动静也冲了进来。我们当时没考虑那么多,一心就想搞到钱,只能强行把金项链、金手链给拽下来逃走了。”说到这里,陈小美不禁为自己冲动的行为后悔万分。
今年1月初,案件移送至金山区检察院进入审查起诉阶段。检察官综合本案案情后认为,陈小美最终取得财物是伙同他人通过暴力手段压制住了被害人的反抗,符合抢劫罪的犯罪构成,应以抢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经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法院最终认同了该罪名指控,判处陈小美有期徒刑十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正值美好年华的她,将在狱中度过漫长的时间。
承办此案的检察官表示,根据我国《刑法》有关规定,抢劫罪的后果要比盗窃罪严重的多。此案由于被告人当场使用暴力,所以最终构成了抢劫罪。据检察官介绍,一般性盗窃罪的量刑处罚,起点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而抢劫是以暴力、胁迫或者其它方法,强行抢劫公私财物的行为。抢劫犯罪严重危害社会治安,要比一般的盗窃罪的处罚程度大得多,其起点刑为三年以上,最高可以判处死刑。(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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