碰见ATM机上遗忘卡 小青年一时贪念领刑罚
来源: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检察院 时间:2014年0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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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ATM机上取款,竟意外发现卡槽里面有一张没退出的银行卡,是将卡交给银行工作人员处理,还是“冒险”取出存款占为己有?小青年马辉碰到了这种情况,他迟疑了一下,还是选择了后者,取出钱后匆匆离开,但他殊不知,这一时贪念的行为已触犯了刑律。近日,经金山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马辉拘役六个月,缓刑六个月,罚金二千。
ATM机上的意外发现 2013年4月中旬,刚发了工资的马辉兴致勃勃地来到金山区一家银行的ATM机取款。当他掏出银行卡准备插入卡槽时,却意外地发现里面有张未退出的卡,而此时ATM机上仍处于可操作状态。显然,这张卡的主人非常匆忙,把卡遗忘在ATM机卡槽里了。 “谁这么马虎啊!”当马辉边念叨着边想将卡抽出时,此时贪念突然在他脑海中闪现。他犹豫了,有些忐忑地按下了屏幕上的余额查询按钮,发现卡里还有一万元。 提现掏进自己口袋 经历了一番心里挣扎,马辉还是决定接受天上掉的“馅饼”。他扫视了一圈,见四下无人,便尝试性的操作了取现功能。“哗哗哗——”2000元现金从ATM机里吐出来。此时的马辉压抑着紧张激动的心情,咬咬牙,除了给卡里留了10元,一口气将剩余的钱款又分两次取出,随后便匆匆离开现场。 与此同时,这张卡的主人王亮手机短信接连响起,赫然得知卡内已被取出近1万元现金。焦急的王亮搜遍全身不见银行卡的身影,难道被盗了?取款密码怎么会泄漏?经过仔细回忆,粗心的他这才想起刚才ATM机取款时忘了拔走卡。无奈之下,他只好报警。 贪婪的马辉本以为神不知鬼不觉,但被贪念蒙蔽的他完全没想到,ATM机的监控录像早已记录下了他取钱的全过程。根据监控,金山警方经过两天的侦查,很快就将马辉抓获,一时贪念的马辉终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 检察官说:根据刑法第196条,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是信用卡诈骗行为。在本案中,马辉操作失主遗忘在ATM机卡槽内的银行卡,正是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性质,且取款数额较大,所以构成信用卡诈骗罪。鉴于马辉主动认罪并退还赃款等情况,法院遂做出宣告缓刑判决,以教育挽救失足青年。 本案中的马辉在遇到ATM机内被遗忘的银行卡时,应当交给银行处理,但他一时贪念触犯了刑律,实在可惜。检察官提醒,冒用他人的信用卡的行为,涉罪数额较大就将会触犯刑律,断不可幻想不劳而获,以身试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