欺瞒老母转卖已售祖屋,不肖子诈骗朋友15万获刑
来源: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检察院 时间:2014年0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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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为还赌债欺瞒老母,败坏家产将祖屋出售,并把已出售的祖屋再次“转卖”给朋友抵债,还出示证明自己是房主的“收据”,骗得朋友15万元房款,近日,金山区检察院审查起诉了这样一起房产诈骗案件,诈骗朋友的沈军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办案检察官表示,近年来利用房屋买卖实施诈骗的案件不在少数,购房者应对此提高警惕,以防上当受骗。
承诺以房抵债借款 青年沈军因为沉迷赌博,欠下了一屁股高利贷,一直想尽办法四处筹钱。由于高利贷逼得紧,沈军瞒着老母,偷偷把村子里的祖屋卖掉了,但赌瘾难耐,没多久又输个精光。 无奈之下只好开口向好朋友陈彬借钱。凭什么借钱呢?沈军信口雌黄,随口说起了祖屋,“我家在村里有套祖屋你还记得吧,实在不行就以房抵债!”由于陈彬也见过那套祖屋,权衡之下还是分3次将总共13万元借给了沈军,并写下借条。 然而,拿到钱的沈军没多久就又挥霍殆尽。陈彬催款几次后,沈军心里开始担心起来,自己压根还不了钱。 实地看房 15万“出售”祖屋 沈军盘算了一番,突然心生一计。因为祖屋虽然已经卖出去了,但买主还没有整修居住。“要不将计就计,先把借条骗回来再说。” 他拨通了陈彬的电话,“我没钱还你了。这房子你看不错吧,15万元便宜卖你了,就当抵债。”一听到只要15万元就能买到这么大的房子,陈彬心中一阵窃喜,真是捡到大便宜了。“房子我挺满意,欠我的利息别还了,我再补你2万元房款吧。”陈彬爽快地回答。 收据为证却是诈骗 两人很快签订了“购房协议”,陈彬把当时立下的借条和尾款还给沈军,并要求尽快正式过户给他。而沈军却镇定自若地解释起来:“这套房子是村里的集资房,正式的房屋转让合同需要到村委会签署,我联系后再通知你吧。”他拿出了一张盖有村财务专用章的房款收据,一本正经地说:“咱都十几年朋友了还怕骗你不成,这是我买这套房子时村里开的收据。”看到收据,陈彬放下了防备心理,答应再等几天。 但在接下去的一个月里,沈军总是以各种理由搪塞,房子迟迟未过户。失去耐心的陈彬直接跑去村委会了解情况,村干部告诉他,这房子是沈军家的,但几个月前就已经转卖给他人了。陈彬心急火燎的连忙又找到沈军老母亲求证,当老母亲知道这个逆子瞒着自己已经把祖屋卖掉,而且还干骗钱的勾当,禁不住老泪纵横,愤怒的用拐杖敲击着地面。得知真相的陈彬只好前往派出所报警。 近日,金山区检察院依法对沈军提起公诉,检察机关认为沈军隐瞒真相,诈骗合计15万元,数额巨大。最终,法院认同了指控,判处沈军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处罚金一万元,并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 检察官说:随着房地产市场的火爆,近年来,房屋买卖已成为诈骗犯罪的高发区。本案中沈军的诈骗手法并不高明,但因出示带村章的房屋款收据等手段,取得了他的信任,诈骗15万元,属于诈骗罪犯罪构成中的“隐瞒真相”行为,诈骗数额达到定罪标准,应当以诈骗罪惩罚。 沈军沉迷赌博,为筹措赌资和还赌债,不惜欺瞒家人,甚至诈骗朋友,实在是害人害己,应当远离赌博,重新做人。另外,检察官也要提醒,消费者在购买二手房时应多加小心,要查清所售房屋的情况和证件是否齐全。若还未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切记不要支付全部房款。(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