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耍赖皮”触犯刑律被判刑
来源: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检察院 时间:2013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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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债还钱乃天经地义之事,债权人可以将债务人告上法庭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如果遇上老赖,对法院的判决拒不执行怎么办?近期,上海金山区检察院就办理了这样一起“耍赖皮”的案件。赖文以做生意为名向朋友借了60万元,至今仍有40多万元未归还,法院判他归还欠款及利息。赖文不仅视若罔闻,还将价值近13万元的轿车藏匿了起来。岂料,这一行为已经触犯刑法,检方以拒不执行判决罪对其提起公诉。
欠钱不还判决不顾 这个老赖有点狠 这本是一起普通的民间借贷纠纷案。2010年期间,赖文向好友吴龙陆续借了60万元,用于做生意。由于经营不善,之后的两年里他仍有大部分款项迟迟未归还,两人为此事彻底撕破了脸皮。 2012年7月,吴龙将赖文告上法庭,法院作出民事判决书,判决赖文归还借款本金49100元、偿付利息93600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可此后,赖文却迟迟不肯露面,不仅没还钱,还跑到外面躲债,更换了所有联系方式,吴龙根本无法寻觅其影踪。 但经查实,赖文名下有一辆价值近13万元的轿车,存在故意隐匿财产的嫌疑。2013年2月17日,警方决定对赖文拒不执行判决案立案侦查,并对其上网追逃。3月6日,民警在一高速公路收费站将这名老赖抓获。 轿车属隐匿财产 犯拒不执行判决罪 办案检察官审查本案时认为,赖文驾驶其名下的轿车躲避在外,致使法院无法查封、扣押到该辆轿车,故该车可认定其隐藏、转移的财产。日前,检方依法对赖文提起公诉。承办检察官认为,赖文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法院判决,情节严重,其行为已触犯刑法,应当以拒不执行判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最终,法院认同了检方的罪名指控,判处其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 我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明确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增加该条罪名正是为了制裁那些有能力履行义务,却蓄意失信的“老赖”。人民法院的判决,一经生效便具有法律强制力,任何人都不应以任何借口规避责任,必须坚决按照判决结果执行。拒不执行法院依法作出的公正判决,是非常恶劣的行为,不仅再次损害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更损害了司法的权威与公信力,依法应当严惩。 一些“老赖”法律意识淡薄,认为“出去躲几年就没事了”,从而置法律于不顾之外。这些债务人以为拒不履行法院生效的判决只是普通民事案件,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这种想法是完成错误的。随着社会对 “老赖”的制裁力度越来越大,从高消费禁令到刑事处罚等多方面对“老赖”开展夹击,“老赖”的生存空间必将越来越小,从而增强整个社会的诚信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