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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佛者,自有神佛庇佑,善男信女们给寺庙添香油钱也是常有的。可哪想,这佛前功德箱却成了小偷眼里的“香饽饽”。男子李某某就盯上了佛祖的香火钱,深夜入寺盗窃时被当场抓了个正着。非但没偷到钱,还因对功德箱损坏,造成维修金额达到5500元,属于数额较大。日前,金山区检察院依法以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将李某某批准逮捕。
李某某正值壮年却无业在家,生活拮据不说还身背高利贷债务。一次,偶然间路过一家寺庙,看见庙里人来人往香火鼎盛,便也入内参观。进入寺庙后,看到不少游客纷纷投钱进大殿内的功德箱,他便动起了歪脑筋,心想这个箱子里应该有不少钱,正好手头紧。
为了更好地实施盗窃,李某某事先购买了螺丝刀、麻袋、绳子等作案工具。想到侄子不久会从老家过来投奔自己,李某某便决定带上侄子一起实施盗窃,也多个帮手。
不久后,李某某便带其一起到事先看中的寺庙踩点,并将计划告诉了他,二人遂达成共识。当晚深夜时分,他们翻墙进入了寺庙内,四处观察发现周围无人后,二人前后撬了千手观音殿及旁边联体殿的5个功德箱,轮流用螺丝刀撬动后,把功德箱里面的钱拿出放入事先准备好的黑包和蛇皮袋内。
沉浸在获得钱财的喜悦中的他们不知行为早已暴露,其实从翻墙进入寺庙的那一刻就已被联防队员发现并通知了保安,保安通过监控锁定了李某某等人在大雄宝殿实施盗窃,马上组织人手前去围捕,实施盗窃的二人被抓了个正着。
经检察机关审查认定,由于二人的行为属于盗窃未遂,不构成盗窃罪。但本案中,李某某等人采用撬功德箱的方式盗窃钱款,对功德箱造成了损坏,且维修金额达到5500元,根据《关于本市办理部分刑事犯罪案件标准意见》的规定,故意毁坏财物价值5000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构成故意损坏财物罪。
日前,上海市金山区检察院依法以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将李某某批准逮捕。而其侄子李某也将另案处理。
检察官说法:
寺院内设置功德箱本是为行善积德之用,但不想却被窃贼惦记上,本案中,李某某意图通过损坏功德箱,盗取钱财谋求私利,最终自食恶果。检察官提醒,谋求钱财切不可走歪门邪道,应该凭借自身努力改善生活而非靠小偷小骗赖以生存,从而毁掉自身前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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