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当前位置:首页»检务公开»以案说法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俞小龙决定逮捕

来源: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检察院 时间:2019年07月12日
 

 
C:UsersAdministratorDesktop40.webp.jpg

原上海金山市场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俞小龙贪污、受贿一案,由上海市金山区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2019年6月28日,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贪污罪、受贿罪对俞小龙作出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友情链接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检察院◎版权所有
地址:金山区浩源路211号 邮编:200540 、案管02151918381、办公室02151918209、举报电话:12309
建议使用1024*768以上的屏幕分辨率和6.0以上版本的IE来访问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