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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操作!被“甜倒的”发动机?

来源: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检察院 时间:2020年05月25日
 

听说过有往别人“伤口上撒盐”的,居然还有“往发动机上撒白砂糖”的!凡事需思考,冲动是魔鬼。近日,上海金山一男子因为琐事报复其老板,将白砂糖倒入公司所属汽车的发动机内,造成车辆损坏,日前上海市金山区检察院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对王某某提起公诉。

2019年3月16日,金山一物流公司老板张先生发现,自家一辆平时运输货物的大型汽车无法正常启动。明明前几天还好好的,怎么就打不着火了?

张先生一脸疑惑地打开了发动机舱盖,待其检查车辆时,却发现了令人震惊的一幕!原来他的汽车发动机内藏了不少透明颗粒物质,仔细辨别后确认竟然是白砂糖!

“这明明是有人故意在搞破坏啊!”气愤不已的张先生随即来到派出所报案。

经过警方侦查,调取出案发现场的监控记录发现,张先生的公司员工王某某行踪可疑、有作案迹象。17日,王某某被公安机关传唤到案,其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据王某某交代,2019年3月11日,自己与老板张先生起了争执,到了晚上心情不顺的他便借酒浇愁,想起自己平时因为琐屑的事情经常与老板争吵,更是满腹怨气。在酒精刺激之下,王某某便打算做点什么报复自己的老板给他一点“教训”。

直至22时许,王某某来到一辆大型汽车的停车位处,确定是自家物流公司的运输车后,便将事先准备好的一包白砂糖,全部倒入汽车发动机的加油孔内,随后逃离现场。王某某自以为神不知、鬼不觉,出了“一口恶气”。正当他暗自得意之时,却不知道自己的犯罪行径已经被现场监控拍个正着。

经检察机关审查认定,王某某因琐事报复其老板张某某,酒后将白砂糖倒入汽车发动机内,造成车辆受损达16,000余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故意毁坏财物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日前,金山区检察院依法以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对王某某提起公诉。最终,王某某被法院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拘役五个月,退缴损失金额给被害单位。

 

检察官说法:

本案中王某某将白砂糖倒入老板公司一辆货车的发动机内,导致货车受损、公司遭受违约及经营损失。本是两人工作生活中的小矛盾,好好沟通就能解决,怎料却因借酒发泄,付出了自由的代价。检察官提醒大家,现在我们物质生活上去了,精神需求更高了,人人可以有点“小任性”,不开心不顺心多沟通找方法,突破法律底线肆意报复最终受害的永远是自己。理性沟通,行为有度,方能解决问题,不留悔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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