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2月23日上海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任命王晓林、奚山青、杨恒祥为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任命陈苹、王懿为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检察员;
任命姚伟旌为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检察员,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上海铁路运输分院检察员;
任命汤勇为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免去赵骏的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