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布会
 
充分发挥检察职能 保障长江十年禁渔
 
日期:2021年01月22日       字号:

 

1月21日,上海市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 保障长江十年禁渔”新闻发布会在市检察院召开。会上通报了2020年以来本市检察机关依法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整体情况,发布两起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典型案例。

1.jpg

长江“十年禁渔”已全面启动,切实保护长江水域生态系统,检察机关始终在行动。2020年以来,上海检察机关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案件33件68人,批准逮捕29件46人。受理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334件545人,已提起公诉285件453人。

主要特点

1、作案地点以长江内陆自然水域为主

办理案件中,作案地点为内陆水域的案件高达303件,占比91%,非法捕捞者大多系以食用为目的,多为初犯;作案地点为长江上海段和入海口水域的案件共31件,占案件总数的9%,非法捕捞者均为以营利为目的,且都系多次作案。

2、团伙化犯罪趋势明显

上述在长江上海段和入海口水域作案的31件案件中,系共同犯罪的高达24件,频现多艘渔船有组织地进行非法捕捞作业的情况。

3、作案手段以使用禁用方式、禁用工具为主

非法捕捞者在禁渔期以高压电捕鱼方式实施捕捞的案件为296件,占全部案件89%,此类方式对渔业资源和水体环境均有较大程度的损害。

工作做法

制度先行,扎实推进专项整治行动

制定三年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组建非法捕捞犯罪案件专业办案团队,确保司法保障工作有序推进;积极参与专项整治行动,加强法律监督和综合治理,确保长江上海段禁捕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精准打击,全面筑牢检察保障

检察机关认真履职,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惩治。从严打击重点水域犯罪,做到“一案一介入”,及时引导侦查机关取证、固证;从严打击职业化、团伙化犯罪,强化对下游收赃者的查证和追责,确保全链条打击;从严打击多次作案的惯犯、再犯,确保罪责刑相适应。

多元协作,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

上海检察机关加强与各级公安、法院、农委、水务等部门沟通协作,建立对口联系、信息共享、重大案件联合督办、综合治理等方面常态化配合,促进“两法”有效衔接。与市农业农村委、市海事局、市公安局边防和港航分局、长江航运公安局上海分局联合签署了《关于加强上海长江流域渔业资源保护协作工作备忘录》,在查办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中形成工作合力。

综合治理,落实恢复性司法理念

坚持“一手抓打击、一手抓修复”,积极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与生态环境修复有机结合,深入开展增殖放流工作,共推动600余名涉案人员购买50万尾鱼苗,先后在长江口、淀山湖等地放流。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其中犯罪情节轻微的犯罪嫌疑人依法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并向行政机关制发《检察意见书》,建议进行行政处罚。坚持司法与普法相结合。积极履行“谁办案谁普法”责任,通过电视、网络媒体及时发布典型案例,向社会大众传递长江流域禁捕退捕理念,达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下一步,全市各级检察机关将继续提高政治站位,提升司法理念,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动构建精准化打击、多元化监督、专业化办案、社会化治理、法治化服务相结合的综合治理体系,全力服务保障打赢长江流域禁捕退捕攻坚战、持久战,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协力治好“长江病”,让长江重现鸢飞鱼跃的美好景象。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 版权所有
建议使用1024*768以上的屏幕分辨率和6.0以上版本的IE来访问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