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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强制执行扣押车辆 男子不听阻劝反而逃逸
 
日期:2015年01月16日
 
  

强制执行本是法院正常行使权利,近日,浙江舟山定海区法院在强制执行一被扣押的奥迪跑车时,一男子佯装要到法院解决,结果趁人不备将车开往江苏,还把两名法官放在了高速公路收费站,近日,经闵行区检察院以涉嫌妨害公务罪提起了公诉。

2011年,浙江舟山市一担保公司担保向当地农业银行贷款了一辆奥迪S5敞篷跑车,后因借款人逾期还款,这辆车被舟山市定海区法院宣判强制扣押,但车的下落却一直未能查明。

通过一番调查,定海区法院得知该车经常在上海闵行某小区出现,于是法院把这个消息告知了担保公司,担保公司随即派出工作人员到该小区蹲点。2013年9月8日,担保公司的三名员工在小区里发现了这辆车,于是赶紧通知定海区法院过来处理。法院接到消息后当即派出两名执行法官赶往上海,准备强制扣押该车辆。

当天下午三点左右,两名执行法官到达了小区,此时驾驶该车的车主朱某也在现场。两名法官向朱某出示了工作证件和法院开具的扣押裁定书,但朱某态度非常恶劣,并拒绝签署扣押裁定书。过了一会,朱某打电话叫来二十余人把两名法官团团围住,自己则坐在奥迪车上不让拖车把自己的车拖走,就这样双方一直僵持到晚上七点。定海区法院的两名法官无奈之下只得联系闵行区法院的法官和七宝派出所的民警到场协助。经过闵行区法院法官的协调,朱某终于答应前往闵行区法院处理此事,但是关于由谁开车去法院的问题,双方又僵持了一个小时,定海区法院的法官无奈之下只得同意朱某由自己驾驶。随后,两名法官坐上朱某的奥迪跑车,朱某自己驾驶,跟在闵行区法院的警车后面驶往法院。

没想到刚一出小区,朱某就立即调头将车开得飞快驶向高速公路,两名法官在车上不停的劝朱某,但朱某根本听不进去,随后,朱某将车行驶至嘉定朱桥收费站处,把两名法官放了下来,自己则继续驶往江苏方向。

2013年11月1日,朱某至公安机关投案自首,据朱某交代,这辆奥迪跑车是自己于2012年8月花40万元从一汤某的朋友处购来,但双方未签订购车协议,车辆也没有过户。事发后,朱某将车开到了镇江,把车还给了汤某,让让汤某归还自己的购车款,时候

闵行区检察院检察官经审查认为,朱某在国家工作人员执行公务时聚众围困执法人员长达4个多小时并阻止拖车,同时在驾车上高速公路逃逸过程中将两名执行人员困在其车内无法下车,导致执法人员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胁,但鉴于朱某并非裁定的执行义务人,之后向定海区法院缴纳了25万元的担保金,于是以涉嫌妨害公务罪对朱某进行起诉,并做出了判处拘役的量刑建议。据悉,为打击“拒执”犯罪,闵行区公安分局、检察院、法院于年前建立起上海首家联合打击拒不执行裁定、判决的的联席平台,目前三方已实现跨部门分工合作,有效提高了打击“拒执”犯罪行为的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