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国家的大力倡导和持续宣传,无偿献血制度逐渐深入人心。献血本是慈善之举,有人却打着有偿献血的幌子,骗取7名被害人押金共计1万余元。经闵行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宋某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 张女士家庭经济条件拮据,平时主要依靠打零工为生。2024年4月,她在一个专门介绍劳务单的微信群里看到消息,对方表示只要献血400ml就可以获得3500元的营养费。张阿姨手头正急用钱,便直接加上了发单人宋某的微信。 宋某声称需要先交纳1500元的押金才能获得营养费。“张姐,你先把银行卡号发我,我们一起去献血站,等到了你再给我押金,咱跟“上家”一直有合作,好多人献完血立刻就收到营养费了。”宋某一边忽悠张阿姨,一边将之前向其他人发放营养费的聊天记录发给张阿姨。 张阿姨没有多想便同意了,在献血站附近和宋某碰面后,便将凑来的1500元转了过去。张阿姨随即独自进入献血车,献完血后宋某表示需要过几天才能将营养费转过去,让张阿姨先回家等待。 等了几天,张阿姨多次联系宋某,却依旧没有收到对方的转账。句句都是拖延,迟迟没有希望,张阿姨不仅没有等来给付营养费,甚至宋某连自己的押金都没有返还。张阿姨随即前往派出所报案。张阿姨实在是想不明白,自己这种勤勤恳恳一辈子的“老实人”也会被骗。她更没想到,宋某口中的“上家”竟是他一人分饰两角的伪装。 宋某到案后,面对检察官的讯问供述,自己最近一年失业,这段失业期一直在从事灰色中介服务,比如介绍人卖血等。“最近三个月我特别缺钱,就向微信群中招来的献血者虚构“上家”。我先用小号编了一段他人有偿献血成功拿到钱的聊天记录,又将虚假的献血信息发布在招工兼职群里,最后骗了他们押金。我也知道总有一天瞒不住的,想着能拖一天算一天。” 经查,宋某使用两个微信号进行角色扮演,虚构“上家”,谎称献血可得高额报酬,但需先缴纳1000元左右的押金,在多名被害人交付押金并献完血后,不支付所谓的“营养费”,也不退还押金或是仅退还部分押金。截至案发,宋某尚未归还被害人钱款1万余元。鉴于宋某家属已代为退赔被害人损失,经闵行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宋某犯诈骗罪,最终被判处前述刑罚。 检察官提醒,《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明确规定我国实行无偿献血制度。本案中,宋某以献血为名诈骗被害人,不但侵犯了被害人的财产权益,同时对我国的无偿献血制度造成不良影响。献血是在奉献爱心,这项公益事业绝不能成为不法分子牟利的温床。大家一旦发现有人利用献血制度进行不法交易,应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共同维护无偿献血制度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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