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食品安全问题事关老百姓的健康和安全,必须零容忍。然而,“福喜过期肉事件”风波尚未平息,闵行区检察院近日又批捕了两名涉嫌生产、销售过期肉品的嫌疑人王某和蔡某。诸如此类危害民生的恶性案件加重了人们对食品安全的担忧,舌尖上的安全何时才能得到保障?
去年7月22日,闵行公安分局会同食药监局对该区部分副食品公司进行突击检查,发现上海聚惠公司冷库内有大量过期牛肉及其他肉制品,当场查获过期肉20余吨,并当场抓获公司负责人王某和蔡某。
据调查,王某2010年用妻子名字注册了上海聚惠贸易有限公司,蔡某占有公司一部分股份。王某到案后承认了其被查封的牛肉、猪肉等均为2012年以来陆续囤积的肉品,其中大多数均为已过保质期或没有生产日期的。这些肉品一部分是从澳洲进口但未贴生产日期及产地标签的冻品肉;另有一部分是从内蒙、河南、河北等地进的鲜品肉,这些肉一旦没有及时卖出就会被冷冻起来放在冷库里。经鉴定,此次查获的尚未销售过期肉共25余吨,市场价值41万余元。
在检察官的讯问下,王某交代了其所囤积的过期肉品主要是以超市卖场、商场专柜以及菜品网站作为销售渠道。2012年7月,公司与上海某菜品销售网站签订了网络销售牛肉产品礼盒的合同后,王某就指使蔡某和仓库管理员将过期牛肉掺杂在牛肉礼盒中进行网上售卖,并同时发货给上海某知名连锁超市和某知名百货商场的“牧富士”专柜。为混淆商家及买家,每批货发货前王某就让仓库管理员将生产日期篡改成发货前一天,产地也都改成内蒙古。2012年12月,王某又和某连锁小吃店合作,用过期猪肉制作了2吨台湾香肠。据公司小工回忆,当时她看见王某准备用已经变绿的过期猪肉做香肠时就提出了疑问,但被王某告知多洗几遍就可以了。
据王某自己承认,过期肉被业内人称为“垃圾肉”,一般只用来炼油或喂养宠物,进价只要5到10元一公斤,相比于70元一公斤的鲜牛肉来说真的是天壤之别。经上海市副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站的检验,证实从王某冰库及某知名超市中抽检的部分牛腩、牛腱肉有异味,挥发性盐基氮不符合GB2707-2005标准要求,判定为不合格肉品。据专家介绍,过期肉类食品受沙门氏菌、大肠杆菌等细菌感染,消费者一旦食用就容易发生食物中毒,引发恶心、呕吐、腹泻甚至呼吸、循环衰竭等突发性疾病;此外,过期食物在受细菌感染的同时也有可能发生化学变化,产生黄曲霉素、亚硝胺、丙烯酰胺等物质,导致“化学型”中毒,诱发癌变、心血管疾病甚至基因突变。这些潜在因素对人体生理健康的威胁十分巨大。
在该案中,王某和蔡某为尽快处理过期肉品,增加销售业绩,还于今年1月至7月分别以牛肉采购金额的1%-3%的比例返点的形式对某知名连锁超市数家分店肉科科长进行商业贿赂,金额累计达1万3千元。由于这些肉科科长在供应商选择上有一定权利,王某和蔡某就以促销费的幌子对其行贿,获取竞争优势。
检察官认为,王某和蔡某生产销售过期肉的行为已经涉嫌构成了生产、销售伪劣产罪,而对超市肉科科长返点也涉嫌构成了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根据国家标准,冻分割牛肉应贮存在低于-18度的冷藏库中,并不得超过12个月。王某和蔡某在牛肉礼盒中掺杂过期肉,采用“以次充好”的方式欺骗消费者和商家,其行为严重威胁了群众的食品安全,闵行区检察院最终以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和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批准了王某和蔡某的逮捕。
该案的发生也体现了连锁超市等销售商对食品原料采购的监管不力和渎职失职。食品安全的改善需要组合拳,在进一步加强对食品安全犯罪的打击力度、修改和完善食品安全法的同时,也应加强对食品追溯的过程监管,并对市场上过期变质食品加大信息公开的力度,以求早已消除“舌尖上的隐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