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检察机关给我们的建议,我们将认真整改,杜绝此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发生。”6月1日,在闵行区检察院检察建议公开宣告会上,某知名企业对检察机关表示感谢。 此次宣告会由闵行区检察院副检察长曹化主持,案件承办人、第一检察部主任徐清,被建议单位代表参会,人民监督员李珺,听证员孙红卫、魏晓峰参加。 被建议单位为核实前员工违反竞业限制义务的相关事实,委托第三方公司开展竞业限制调查。第三方公司负责人张某受托后,通过非法手段获取该员工的行踪信息,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经闵行区检察院提起公诉,闵行区法院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会上,主持人曹化阐释召开本次宣告会的法律依据、目的意义,介绍了具体案件情况以及检察建议书的制发背景。 案件承办人宣读检察建议书,指出被建议单位在委托第三方公司进行竞业限制调查过程时,存在因管理漏洞致使第三方公司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问题。针对该问题,承办人从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优化竞业限制调查流程、完善对合作方的风险管控三方面提出具体建议。 被建议单位代表当场表示,将认真研究落实检察建议内容,并尽快回函整改情况,加强对合作方竞业限制调查方式手段的规范引导,杜绝此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发生。 人民监督员和听证员认为,本次检察建议宣告程序规范,检察建议对策指导性、操作性强,希望被建议单位能及时整改,今后在维护自身权益的同时承担起社会责任,提高法治意识,在公司日常运营过程中注重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的保护,主动给予员工关怀,保证有序经营。 下一步,闵行区检察院将积极履行监管职责,督促被建议单位做好整改工作,共同推动被建议单位完善竞业限制调查机制,为企业健康有序发展、公民个人信息安全提供良好的法治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