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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东检察院远程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宣告附条件不起诉决定
(发稿时间:2020年03月06日)
 
 

            

日前,浦东新区检察院运用远程方式,在法律援助律师、帮教社工的视频见证下,对小文进行了附条件不起诉决定的宣告。

2018年12月20日,犯罪嫌疑人小文与小明在浦东某便利生活超市内,将在超市内行窃的小王带至超市后门外死胡同处,进行殴打,导致被害人重伤。其行为涉嫌故意伤害罪但本案中被害人有过错在先,犯罪嫌疑人小文无前科劣迹,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真诚悔罪自愿认罪认罚,并通过家属对被害人进行赔偿,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本着“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浦东检察院依法对小文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考验期10个月。

考验期满,小文已经认识到自己的错误,通过各类公益劳动、法治学习等,在思想和行为上都有所提高和改善,浦东检察院遂决定对小文不起诉,考虑到现阶段正处于疫情防控关键时期, 为了减少人员出行和聚集,浦东检察院决定以多方视频通话方式对小文宣告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希望其能够充分吸取教训,懂法学法用法守法尊法,做一个合格的公民。同时,告知其疫情防控的相关注意事项提醒做好自身防控。

疫情防控期间,该院第八检察部及时调整办案模式,把防控疫情和检察工作同步抓紧抓好,积极维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