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安全关系着每一个人的出行安全,而竟有人为了增加补胎生意,恶意在非机动车道上撒刀片,致使骑电瓶车的出行人轮胎扎破,甚至有人摔倒受伤。日前,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何林提起公诉。
2018年7月,陈某开电瓶车经过华夏西路杨高南路口时,车前胎突然爆胎,人随即摔倒在地(后经伤势鉴定,其左膝因遭外力作用致左侧髌骨骨折,构成轻伤二级)。此时,一名男子骑着一辆黑色电动自行车上前询问陈某是否修车,开价100元,陈某当时觉得太贵没有同意。后陈某在别处修车时发现前胎内有刀片,联想到在其车胎被扎破后,不到2分钟即有流动补胎的人前来询问,似有蹊跷,遂报警。
后经警方侦查,道路上的刀片系犯罪嫌疑人何林故意放置的,在该道路上因刀片被扎破轮胎的被害人不止陈某一人。据何林供述称,其在2018年5月下旬开始找了几次工作没找到,就想到通过“放刀片”修轮胎的方式赚点钱。何林骑电瓶车在多条道路上竖立放置刀片,从而使路上骑电瓶车的人轮胎被刀片扎破,而他则骑着电瓶车带着修胎工具等等在附近100米、200米处,一旦看到有人轮胎被扎破,即上前询问,开出高价的补胎修理费,以此赚钱。
经审查,检察机关认为,犯罪嫌疑人何林采用在非机动车道上放置刀片的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已经造成相应后果,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应当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检察官说法:本案中,何林将刀片放置于非机动车道上,在上下班高峰期间,非机动车道人流车流量大,电动自行车爆胎失控后,完全有可能撞向其他不特定的人员,造成多数人重伤或者死亡的可能性,其行为具有危害公共安全的性质,实是很危险的事情。检察官在此提醒,维护道路安全市民有责,切勿为了一己私利以身试法。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