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我考上大学了!
“检察官,我考上大学了!”当小甲、小乙、小丙、小丁四个孩子高兴地把各自的大学录取通知书拿给浦东检察院的杨检察官看时,检察官由衷地祝福他们。但在一年前,检察官还正在为他们犯的错误发愁呢……
一时冲动惹下祸
2018年5月,宋某某(另案处理)与另一学校的学生闹了点小矛盾,遂纠集了当时正在上高二的小甲、小乙、小丙和小丁等前去理论。到了校门口,想找的人没找到,就在校门口向正在吃小吃的小正打听该人去向。进行询问时觉得小正回答口气太冲,为逞强,宋某某一行决定要“教训”下小正。等到小正离开小吃店,宋某某等人尾随其到一小区门口,趁无人之际,拿出仿真枪威胁小正,并共同对小正及其同行的同学实施殴打。
后经法医鉴定,被害人小正构成轻微伤。公安机关以犯罪嫌疑人小甲、小乙、小丙和小丁均涉嫌寻衅滋事罪立案侦查。
温情未检护成长
从案件本身来看,该案案情简单、事实清楚,检察官可以驾轻就熟办理。检察官在细致审查案件后认为,小甲等人无正当理由,逞强耍横,无事生非,随意殴打他人,致一人两处轻微伤,其行为均已构成寻衅滋事罪。
但每一个涉未成年人的案件又并不简单,对于检察官都有着沉甸甸的重量,最终的决定都将影响着孩子们的未来。本案中的几个孩子正面临升学的重要阶段,一旦起诉至法院,学业很可能就止步于高二,可能直接影响到他们未来的发展。如何达到最大限度教育与挽救未成年人的目的?检察官为此作了更多考量。
检察官从社会调查、心理评估等多方了解到,小甲等人在校都是不错的学生,此前也都没有任何犯罪记录。此次案件完全出于意气用事,情绪上自控能力不强、法治观念淡薄,属偶发性犯罪。同时,检察官多次调解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双方矛盾,小甲等人也积极作出赔偿,并获的被害人及其家属谅解。
经综合评判,检察官认为,小甲等人具备有效考察帮教条件,对其作出附条件不起诉考察决定,考察期限均为6个月。
全方位考察帮教收获改变
在考察期内,小甲等人在社工们的帮助下,积极参加进系列公益劳动,如参观“两弹一星”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担任龙华烈士陵园举旗手、走进“爱心暑托班”照顾小朋友、参加街道禁毒宣传等。
据社工评价,小甲等人整体表现良好,虽然在一开始存在时间观念不强、不擅长劳动、情绪易不耐烦等小缺点,在在社工们的纠正下,他们都会很快改正,积极转变心态,努力做到更好。
在此期间,检察官也时常与小甲等人保持联系,定期跟踪回访,及时掌握其学习、思想动向。
最终,小甲等人均最终通过考察期。浦东检察院依法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而他们,也不负期望,顺利考上大学。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