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以案释法

浦东检察院批准逮捕一名涉“疫”寻衅滋事案的犯罪嫌疑人
(发稿时间:2020年03月11日)
 
 

            

近日,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对犯罪嫌疑人陈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经查,2020年2月20日14时许,犯罪嫌疑人陈某在浦东新区芳华路某小区门口,拒不配合防疫志愿者王某对其测量体温将王推倒在地,并掰伤上前规劝的志愿者管某左手小指,造成被害人管某因外伤致左手小指中节指骨粉碎性骨折,构成轻伤。

案发后,浦东新区检察院提前介入该案。2月28日,公安机关将该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逮捕。承办检察官从快办理,经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陈某在疫情防控期间,暴力阻碍疫情检查,随意殴打防疫志愿者,致一人轻伤,情节恶劣,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涉嫌寻衅滋事罪,作出批准逮捕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