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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封来自波尔多葡萄酒行业联合会总裁的感谢信
(发稿时间:2021年03月30日)
 
 

            

“如果没有公诉人的辛勤工作,我们的知识产权和中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将无法得到有效的保护。”

“对于贵院对我们合法权益所给予的保护以及坚定维护中国市场经济公平秩序的态度,请接收我们最真挚的敬意和感谢。”

——波尔多葡萄酒行业联合会总裁法比安·波瓦

324日,波尔多葡萄酒行业联合委员会代表来到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转交了法比安·波瓦总裁的感谢信,再次表达对该院公正高效办理诸葛某某假冒注册商标案,依法保护“BORDEAUX(波尔多)”地理标志集体商标的感谢之情。

 

案情介绍

20192月,被告人诸葛某某在经营上海某某贸易有限公司期间,在未获得波尔多葡萄酒行业联合会授权或许可的情况下,委托他人设计、生产带有“BORDEAUX”注册商标标识的标贴,加贴于该公司灌装的葡萄酒瓶身后对外销售。2019321日至2019323日,该公司在参加第100届全国糖酒商品交易会时被当场查获,除在交易会现场查获涉案葡萄酒52箱(每箱6瓶)外,浦东新区知识产权局(以下简称“浦东知产局”)还在该公司位于本市松江区的仓库内查获涉案葡萄酒1608箱(每箱6瓶),非法经营额达人民币24万余元。

 

虽然对涉案红酒进行了查扣,

但涉案红酒非法使用的

BORDEAUX”标贴涉及地理标志,

是否可以作为注册商标类犯罪的打击对象呢?

 

01 研判案件性质,督促线索移送

依托知识产权案件行刑衔接机制,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了解到这一案件线索,并与浦东知产局进行会商。

地理标志是产品产地来源的重要证明,属于知识产权的一种。BORDEAUX(波尔多)”系我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注册的地理标志集体商标,且在有效期内。检察官由此判断其具备注册商标的全部属性,根据我国《商标法》第三条的规定属于注册商标的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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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成共识后,浦东检察院在一周内完成对全部案件线索材料的初步审查,在明确犯罪嫌疑人诸葛某某的行为已经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并达到入罪标准后,立即向浦东知产局制发《建议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函》。20191028日,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02 追加认定单位犯罪

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后,承办检察官赵锐发现,犯罪嫌疑人诸葛某某系上海某某贸易有限公司实际经营人,其行为可以代表该公司意志,同时其与上家签订合同非法印制BORDEAUX”标识、订购罐装红酒酒瓶、收付交易款项以及此次参加糖酒商品交易会均是出于为该公司利益考虑,且以该公司名义进行。

因此,检察机关将上海某某贸易有限公司追加为犯罪嫌疑单位,避免了依法打击出现疏漏。

 

03 搭建诉前调解平台

“实践中,此类案件常常出现犯罪嫌疑人被依法严处,但权利人经济损失却无法实际挽回的情况。”于是,打击犯罪的同时,承办检察官赵锐也在思考是否可以为权利人和犯罪嫌疑人搭建诉前调解平台并最终促成合理赔偿。这样既保证权利人的维权诉求得以及时达成,也为犯罪嫌疑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寻求可能。

 

在此案的办理中,检察官发现,犯罪嫌疑人诸葛某某表现出积极赔偿权利人的强烈意愿,BORDEAUX”集体商标所有人即波尔多葡萄酒行业联合委员会亦有调解的合理诉求。对此,检察机关积极为本案权利人和犯罪嫌疑人搭建诉前调解平台,最终促成犯罪嫌疑人诸葛某某向波尔多葡萄酒行业联合委员会进行合理赔偿,并取得权利人谅解。综合考量涉案红酒并未实际销售、诸葛某某认罪悔罪态度良好、权利人获得赔偿并表示谅解等因素,浦东检察院对诸葛某某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并向法院提出准确量刑建议。

此外,该案受理之初,浦东检察院即向知识产权权利人会送达了《知识产权刑事案件被害人(单位)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探索知识产权权利人实质性参与刑事诉讼,保障权利人诉讼权利。

20203月,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对上海某某贸易有限公司及其实际经营人诸葛某某提起公诉。

20206月,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当庭判处被告单位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判处被告人诸葛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被告单位诉讼代表人和被告人诸葛某某均当庭表达了对权利人的歉意,同时表示接受法院判决结果,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