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区院2018年公益诉讼工作方法总结
发表日期:2018-12-27
一、明确方向,调整完善办案机制
我院积极应对新形势下民行工作及相应检察职能的深刻转变,调整工作思路,在公益诉讼领域积极探索、勇于破冰,将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作为民行的工作重点。一是高度重视,加强学习调研。在分管检察长的带领下,多次赴公益诉讼试点地区考察交流,就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的试点情况、经验做法以及遇到的问题等内容进行深度探讨和学习。组织民行干警学习相关文件、典型案例,研究公益诉讼的提出背景、案件范围、受理条件、诉前程序、诉讼过程以及试点地区的实践情况,打好理论基础。二是加强沟通,推进工作开展。建立检察工作一体化机制,增强院内业务部门的协作配合。加强与刑检部门的沟通联系,对近年来查处的食药品案件、环境污染案件及公职人员渎职案件等进行梳理排摸,对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仍在受侵害状态的案件进行逐一登记。与法警大队签订《办理公益诉讼案件协作机制(试行)》,保障公益诉讼工作有序开展。三是积极宣传,拓展案源渠道。积极走访区各大职能部门,重点宣传检察机关对公益诉讼的监督范围、程序和内容,提高社会知晓率和认知度。多次走访区国资委、区市场监管局、区环保局等行政部门,及时掌握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行政行为线索和其他有价值的案源线索,为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奠定基础。与区监察委员会签订《关于在追赃工作和公益诉讼案件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加强在区监委办理追赃工作、区检察院办理公益诉讼案件中的协作配合,全面整合监督资源,形成监督合力,支持和促进行政机关不断提高规范执法意识和依法行政水平,共同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同时我院为引导、鼓励社会公众依法向检察机关举报、提供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制定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奖励办法(试行)》,对举报、提供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的个人和单位予以奖励。
二、服务大局,创造良好社会环境
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在位于青浦区的国家会展中心举办,我院民行部门主动服务大局,增强服务保障“家门口”盛会的责任感、使命感。一是构建闭环系统,保障行刑无缝对接。通过调研发现,在目前的“两法衔接”中,行政机关将构成刑事犯罪的案件移送司法机关后,经过侦查、审查起诉、审判以及交付执行等诉讼程序而终结,作为移送机关的行政机关由于缺乏相应的联络跟踪机制,无法及时获取刑事诉讼的进展情况,导致未能作出进一步的行政处罚,出现“断链”现象。针对这一现象,以服务保障进博会为契机,与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机关建立联络制度,由检察机关第一时间将刑事诉讼情况反馈给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管部门及时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从而建立“行-刑-行”闭环系统。部门依据闭环系统在曹芳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被判处徒刑后督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吊销了曹芳为经营者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并将曹芳列入终身禁止从事食品经营的“黑名单”。二是开展食药品专项排查,营造安全社会环境。以国家会展中心附近的西郊国际农产品交易中心为突破口开展食品药品专项排查工作,维护食品市场秩序,为进博会消除隐患。积极参与食品药品重点环节的社会综合治理,发现存有安全隐患的领域,及时向主管部门提出意见督促整改。三是开展危化品专项排查,维护安定有序市场环境。在刑检部门前期办理的跨省运输瓶装液化气和非法经营甲醇等危化品案件的基础上,将距离国家会展中心三公里的徐泾、华新、赵巷等镇作为排查重点区域,配合公安机关重点打击迎进博会期间发生的有关危化品方面的犯罪,建立与公安机关查处案件的信息对接机制,及时跟进,协同市场监督管理、建交委等部门,清除盲区,完善监管,加强防范。
三、有序推进,着力提升办案质效
一是强化素能培训,优化队伍结构。积极派员参加各类进博会保障培训和公益诉讼骨干培训班,专门成立公益诉讼工作领导小组及公益诉讼办案工作组,分管领导亲自参与办案,有效整合内部机构人员,优化民行干警的知识结构。二是积极争取上级支持,有力推进工作。主动向市院请示汇报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情况及遇到的疑难问题,明确开展公益诉讼的工作思路和方向。三是加强协作联动,提升办案质效。加强与公安、法院、市场监督管理、环保、水务等部门协调配合,如办理的一起故意毁坏防汛墙妨害河道航运的案件,水务部门安排专项资金修复后,当事人拒绝支付修复费用,水务部门在对全部费用审计后将审计报告移送我院,我院及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大大节约办案成本,提高办案效率。同时结合青浦区域特点,进一步加强长三角区域检察一体化协作联动,积极推动跨区域法治共建共治共享,在水资源和生态资源保护方面,加强与周边的江苏省昆山、吴江、浙江省嘉善等市县区的协作,形成整体合力,切实提高服务保障进博会的司法服务质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