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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整顿】检察为民办实事——青吴嘉检察机关签订重罪案件跨域专业检察官会议实施办法

发表日期:2021-03-25

           3月24日上午,上海青浦、江苏吴江、浙江嘉善三地检察机关在嘉善县人民检察院召开首次重罪案件跨域专业检察官会议,并正式签署《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重罪案件跨域专业检察官会议实施办法》。
   该实施办法立足三地检察院重罪案件工作实际,旨在深入推进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重罪案件司法的高质量一体化,优化司法资源共享,引领刑事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实施办法指出,重罪跨域专业检察官会议原则上由各院办理重罪案件的员额检察官组成,也可邀请其他检察官及专家学者、行政执法人员、鉴定评估人员等有关专业人员参加。会议主要讨论疑难、复杂的故意
杀人、抢劫、毒品类犯罪案件,三地检察院法律适用上存在分歧的案件等五类案件以及示范区重罪案件类型变化、发展态势、风险防控问题等与重罪检察工作有关的事项。   

   重罪跨域专业检察官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也可视情况不定期召开。拟提请讨论的案件或事项由各院联系人提出申请,并提前准备书面审理报告。会议原则上应形成多数意见,并形成完整的会议记录。会议形成的多数意见是否采纳由承办检察官决定,并可提交检察委员会作为参考。
   会上,三地检察人员重点就毒品犯罪、杀
人犯罪以及一些新型犯罪类型的合作办理展开交流,并就如何实现三地办案标准的趋同进行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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