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要债务竟以自焚要挟
发表日期:2018-05-03
为讨销售房屋提成款,竟然以自焚味要挟及往他人泼洒汽油,危害公共安全。日前,犯罪嫌疑人刘某被以危害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批准逮捕。
2017年9月15日上午10时许,青浦区徐泾派出所接到群众报案,称有人在某楼盘售楼处扬言自焚。公安民警火速赶往现场,见一个人身上有浓重的汽油味,手持汽油和打火机在售楼大厅,遂将该人控制。
经侦查,扬言自焚之人系犯罪嫌疑人刘某。刘某于2003年来到上海从事房产销售工作,刚开始作为业务员推销楼盘,由于刘某勤奋肯干,在他的手上成交了好多的房子,因此,刘某业绩好,他也尝到了房屋销售的甜头。
2014年起,刘某自己成立房屋买卖中介公司,手下有20鱼人,专门与新楼盘签订代销合同。2016年,刘某所在的公司与上海泰森房屋公司建立合同关系,为锦绣天地了欧盘销售。经过几个月的努力,刘某卖出了7套房屋。按照合同约定,泰森房屋公司应该为其支付25万元的提成款。没成想,在讨要提成款的时候遇到了各种障碍。
泰森公司拖延的理由五花八门,经理外出开会,财务人员不在等一直拖了好几个月。
9月15日这天,刘某再次来到泰森公司讨要提成款,说好的下午3:00付款的承诺再次没有兑现,刘某要找泰森老板理论,被泰森公司的员工拦住,刘某非常生气,扬言“不给钱,我就去买汽油,在你们售楼处烧死自己。”刘某以自己汽车没油,向一个骑摩托车的人买了20元的汽油,装在矿泉水的瓶子里,返回到售楼处。
刘某拿着装汽油的矿泉水瓶和打火机,一边往自己身上倒汽油,一边追逐泰森公司的工作人员徐某,并向徐某身上泼洒汽油。赵某向前劝阻,刘某就向赵某的头发上倒汽油,并要冲进售楼处。
众人阻拦不住,急忙报案。
案发后,刘某后悔不已,为自己的愚蠢行为刚到后悔。“我自己名下有3套房子,我有2部汽车,您说,为20多万值得吗?我太傻了。”
承办检察官认为,犯罪嫌疑人刘某为索要房屋的提成款, 向自己和他人泼洒汽油、扬言自焚,其行为已经触犯《刑法》第114条,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因此,做出批准逮捕决定。
检察官提醒,公民讨债可以通过起诉、调解等途径解决,遇事要冷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