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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规彩票站成“黑心盈利场”

发表日期:2020-03-02

彩票站员工蔡某偷兑顾客中奖彩票,被老板孙某发现后,孙某以威胁报警为由向蔡某索要50万元赔偿。蔡某无力赔偿,索性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意想不到的是,锒铛入狱的反而是老板孙某。近日,经上海市青浦区检察院提起公诉,青浦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孙某犯非法经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十万元。

索赔不成反被检举

2018年4月,蔡某来到孙某经营的彩票站打工,承担出票和兑票业务。因工作之便,蔡某自己也经常购买彩票。“我在店里工作了将近一年,工资基本都用在买彩票上了,前前后后大概投入了10万元,但却很少中奖。”蔡某说。

蔡某很“聪明”,工作没多久便摸清了彩票站的“套路”。一般来说,彩票中奖后,彩民需要等待两个小时才能到店兑奖。方便起见,一些熟客直接通过一款名叫“彩站宝”的软件付款,彩票站这边根据订单在彩票机上安排出票,然后,这些“过了明路”的实体彩票则交由蔡某的同事黄某保管。

若中奖,老板孙某会提前把奖金转给中奖者,到了兑奖时间,再由黄某兑换该中奖者的实体彩票,并把钱打到老板孙某的账户里。这给了有盗窃前科的蔡某可趁之机。

2018年11月起,蔡某开始偷偷窃取这些实体彩票。她借用兑奖等名义,接近保管中奖彩票的黄某,找话题分散其注意力,用身体遮挡后,偷偷在一叠彩票中抽出几张,藏在口袋中离开。等过了两天,她再向黄某谎称这是自己中奖的彩票,黄某操作兑奖时,她再开始新一轮的偷窃。因蔡某本来就经常购买彩票,因此,黄某对这浑水摸鱼之举从未起疑,老板孙某也没有对账的习惯。

2019年4月,孙某通过店内监控发现了蔡某偷走中奖彩票的事情,提出要蔡某归还30万元,否则报警。“我大概获利了6万元,但老板说我至少拿走了几十万,并且已经掌握了我偷拿彩票的证据,我害怕他报警,就答应了。”蔡某说。当天,蔡某通过支付宝、微信、信用卡、储蓄卡凑了十几万给孙某。

等到蔡某终于把这30万凑齐后,孙某却狮子大开口,向蔡某索要50万元。蔡某听了十分恼怒,主动投案自首,还检举了老板的一个“秘密”。

非法软件成吸金工具

2012年,老板孙某向青浦区体育局申请成为体育彩票代销点,体育局考察并审批通过后,孙某按照标准对彩票站进行了装修,并收到了体育局派发的彩票机和代销证。此后,孙某便开始经营这家正规彩票站。彩票站的经营情况还不错,每年少则2000多万销售额,多则7000多万。彩票站每卖出100元的彩票,孙某便能收到7元的佣金,如此算来,孙某每年获得的佣金不下百万。

并不是每家彩票站都有如此高的收益。2019年,孙某听说有人因为彩票站生意不好,把彩票站关了,孙某便找到他以1万元的月租将那家彩票站租了下来。从此,孙某便在青浦经营着2家体育彩票站。

在这2家彩票站内显眼处,贴着一张二维码。扫描二维码下载“彩站宝”软件,找到孙某注册的店铺,彩民额外支付0.4%的手续费给软件方,即可由孙某代为购买彩票。基于信任,许多熟客都下载了这款软件,投注和兑奖也十分便利和迅速。

按照相关规定,未经国家允许不得擅自利用互联网销售福利彩票、体育彩票,那这些熟客所使用的“彩站宝”软件,究竟是“方便”还是“陷阱”?

实际上,无论孙某是真的代为购买还是私自截留了彩票钱,他都可以在软件上点击“出票”按钮,另一边,彩民的手机上就会显示“出票成功”。从此彩票站和彩民之间隔着一块屏幕,这块屏幕下运作的还是一个非法软件,这其中留给不法分子的空间到底有多大?

 据了解,这款“彩站宝”有拍照功能,投注金额大的,彩票站会在彩票机上出票,并把实体彩票拍照传给彩民;投注金额小的就不拍了,而被老板孙某“吃掉”的就来自于不拍照的这部分。

“很多客人都选择用软件购买彩票。他们在手机上输入投注信息,店里的电脑和我的手机都会有提示,我就会看到他们的赔率,软件里也会显示最大奖金是多少。刚开始我还是正常出票的,后来单数越来越多,我就开始有取舍地选择是否真的出票。”孙某在提审中供述。

虚拟出票难以察觉

“低投注”和“低赔率”是孙某的“制胜法宝”,孙某截留的一般是投注金额在100元以内,或奖金不超过2000元的彩票。和那些在彩票机里“过了明路”的彩票不同,这些彩票并没有通过中国体育彩票系统实际出票。换句话说,这些彩票只存在于孙某和“彩站宝”软件共同编织给彩民的假象中。

为了“以假乱真”,如果这些“虚拟”彩票中奖了,孙某就自己掏钱通过“彩站宝”转账给对方,如果没有中奖,那彩票钱就继续躺在孙某的口袋里。对大部分彩民而言,“输多赢少”是常态,因此,中奖彩民的奖金并不阻碍孙某赚得“盆满钵满”。据彩票站员工供述,每天被孙某截留的订单大概有一万元。

“以前店里有三台彩票机,现在只有两台了。我这么做的主要原因,还是业务量太大,很多还是离开赛时间很近才投注的,根本来不及出票。”孙某辩解道。

对于软件的合法性,孙某则表示:“刚开始的时候国家还没有明确规定不能使用这个软件,后来国家禁止以后,我还是在继续使用这个软件,这个软件以前叫‘小店宝’,改名字估计也是怕被警察查到。我就是想靠这个赚点钱。”

经统计,2019年2月20日至4月6日期间,孙某利用“彩站宝”销售彩票500余万元,实际出票440余万元。

检察官指出,孙某在为彩民出票过程中将彩民投注的小额彩票私自截留,后脱离中国体育彩票系统,私自根据彩民投注情况给与兑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之规定,孙某违反国家规定,未经国家批准擅自利用互联网销售彩票,扰乱市场秩序,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非法经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检察官提醒,彩票市场对国家财政、社会公益事业起着重要作用,非法经营彩票的行为侵害了彩票购买者以及其他正规经营商户的合法权益,严重破坏了彩票市场的正常秩序,也会引起他人争相效仿,对国家、社会产生负面影响。因此,司法机关将对非法经营彩票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希望经营者引以为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