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不起诉企业提供医疗设备并捐赠120万抗疫物资
发表日期:2020-03-30
“感谢你们对我作出不起诉决定,让我有机会回报社会,在抗疫期间担负起医疗企业的社会责任。”几天前,上海市青浦区检察院的检察官助理高苏山收到了一封“沉甸甸”的感谢信。信中说道,这名被不起诉人回归社会后,在疫情期间积极投身抗疫事业,短时间内向多家医疗机构捐赠了价值120万的医疗设备及紧急物资。
2016年3月,被不起诉人李某在经营上海某医疗器械公司期间,为非法抵扣税款,在无相应真实业务的情况下,从他人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35张,非法抵扣税款58万余元。
李某案发后主动投案,如实供述,并补缴全部非法抵扣的税款。同时,调查发现李某经营的医疗器械公司系民营企业,年纳税额数千万元,且参与多项国内外合作研发的生产项目,并热心公益事业,业内知名度较高。因此,该院经研讨,就该案举行公开听证,邀请公安机关、检风廉政监督员、政协代表、李某本人及认罪认罚值班律师参与,听取各方意见,最终依法决定对李某相对不起诉。
案结事不“了”。该院对李某定期进行电话回访,为企业堵漏建制提出针对性意见,疫情期间跟进企业经营及复产复工等情况,通过微信推送《企业复工复产“五要五不要”》宣传海报,远程线上解答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法律风险,为服务保障民营经济持续发力。
李某回归社会后,认真经营公司、依法纳税,尽量减小案件对公司的不利影响。疫情期间,李某主动承担起医疗企业的社会责任,迅速向疫区多家医疗机构捐赠医疗设备及抗疫物资,共计价值120万;积极配合当地党委和政府,在做好企业防疫的同时有序复产复工,加班加点生产空气灭菌设备等疫区急需的医疗器械。
“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我会再接再厉,保证企业合法、合规运营,也将继续大力支持抗疫工作,为社会贡献绵薄之力。”李某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