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家跨行政区划检察院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成立后,率先在全市检察系统将监所检察处更名为刑事执行检察处,以更好体现部门名称、职责的一致性和法定性。半年过去了,三分院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在探索创新中有条不紊地进行着……
工作重点:羁押必要性审查
上海探索羁押必要性归口审查取得了明显成效,成为体现看守所检察办案特点的一项重要新增业务。三分院(铁检分院)下辖的5个基层院对应的监管场所均为看守所,羁押必要性审查自然成了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的重点。
第一,刑事执行检察处对分院系统自2014年至今年5月的28件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进行汇总分析,掌握工作现状和特点,摸清问题,研究对策;
第二,立足工作基础和现状,从自身工作、内部沟通、上下联动等三方面建立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机制,加强业务指导、开展案例指导、建立备案审查制度;
第三,积极开展理论研究,分别承接市院监所处和分院重要课题,从体制机制、理论与实务等方面进行探索创新。期间,分院也受理了全市首起二审期间被告人申请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并因此案管辖权问题请示高检院得到同意,具有典型意义。


改革探索:刑罚变更执行同步法律监督
刑罚变更执行监督是监狱检察的重要内容。基于对等派驻同级监督的原则,目前,对上海北新泾监狱提请减刑、假释案件的审理和裁定活动监督由分院进行,同时,分院指定承担北新泾监狱检察职责的闵行区院派员出席法庭。
今年,分院对北新泾监狱提请的两起减刑案件积极开展业务指导:一起是职务犯罪案件,检察机关当庭发表不同意减刑意见被法院采纳,法院首次裁定不予减刑;另一起是强奸幼女案件,监狱未采纳检察机关不同意减刑的检察意见,提请法院减刑,经监督,监狱提请撤回该起案件的减刑建议。
类案监督:刑罚交付执行问题
刑事执行检察处在业务指导中发现上海铁检院在交付执行检察中存在一类难题:轨交案件指定管辖后,对法院暂予监外执行决定的监督和对决定的执行监督存在分离。
刑事执行检察处认为,根据管辖权,应由上海铁检院对法院暂予监外执行决定进行法律监督。而对于轨交案件罪犯判决后的交付执行监督,由于上海铁检院与执行机关并无关联,从监管便利和监督实效出发,由执行机关对应的检察院进行法律监督更为适宜。上述问题和处理建议经请示市检察院后获同意。

内部监督: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执行检察
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的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执行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是新刑诉法赋予刑事执行检察部门的一项新增职能。
三分院成立以来,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对本院首起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案件进行法律监督。从依法规范监督和注重监督实效出发,分院先委托指定居所地南京铁检院代为告知和开展首次监督、巡回检察,后又赴南京进行现场检察,对场所是否合法、是否及时告知、是否存在不规范办案等情况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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