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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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分院与三中院召开跨行政区划检察院与法院工作交流会
 
来源:办公室    日期:2015年11月30日
 
 
     

 

日前,跨行政区划检察院与法院工作交流座谈会在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召开。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铁检分院)陆建强检察长和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知产法院、铁路中院)吴偕林院长分别代表双方签署《关于加强工作联系配合的备忘录》,就建立信息通报联系机制、加强办案信息电子化交互、提供查阅案卷便利、加强业务和人才交流等多方面工作达成共识。高孝义副检察长和黎淑兰副院长分别代表双方通报今年以来工作情况。参加会议的检法两院部门负责人就卷宗电子化、刑事案件工作机制对接、法律适用统一等进行交流。

 

 

 

陆建强检察长指出,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和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根据十八届四中全会部署要求,围绕构建新型诉讼格局的改革目标,共同承担了跨行政区划法院、检察院改革的探索任务,经过近一年的努力,基本形成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希望双方在四方面加强协作:一是高度关注跨行政区划法院、检察院与基层院的关系,积极推进改革延伸工作;二是加强对共性问题研究,不断提升办案质量和效果;三是及时互相通报工作情况及上级院改革要求,分享改革经验,协调改革步伐;四是增强互动,取长补短,相互借鉴。

 

 

 

吴偕林院长表示,近一年来,双方在探索跨行政区划法院、检察院改革方面携手共进,形成了很好的做法。双方签署的备忘录充分体现了司法规律和改革要求,展现了跨行政区划法院、检察院改革的特性,固化了一年来沟通交流的共识成果。

 

双方还就今后加强联系配合提出六个方面的具体建议:一是共同推进合作备忘录的落地落实;二是共同推进跨行政区划法院、检察院的司法理论研究;三是共同推进管辖体系和双方组织体系完善;四是共同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工作;五是共同推进服务“一带一路”、上海自贸试验区和科创中心建设大局;六是共同推进做好建院一周年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