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2日,三分院与上海海关缉私局、三中院共同牵头召开长三角区域一体化缉私司法协作第一次联席会议。 长三角区域内上海、南京、杭州、宁波、合肥等五个地区的海关缉私局和对口检察院、法院(简称五地三方)参加了会议,并签署了《长三角区域一体化缉私司法协作备忘录》。

这是长三角区域内海关缉私部门及检、法机关首次以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为背景开展司法协作创新。 自2015年1月1日至今,上海海关缉私局共立案1182件,涉及案值199亿。三分院共受理海关报捕案件394件753人,审查起诉案件708件1333人341单位。 为解决长三角地区走私犯罪案件在证据认定、法律适用、量刑标准等方面的差异,与会代表紧紧围绕“理念一体化、标准一体化、制度一体化”的目标要求,就如何在长三角区域内更好开展缉私司法协作进行了研讨,并在信息互通、标准明确、工作联动、经验交流和法治宣传等五个协作领域达成共识。 《备忘录》明确:要加强信息互通,打通交流壁垒和藩篱,努力挖掘和拓宽信息互通的深度和广度。要统一司法标准,对已达成共识的缉私司法标准,应互信互认,统一适用;对疑难复杂问题,应及时发布、共同研究、征求意见、统一标准。要加强重点领域走私违法犯罪活动的司法工作联动,适时开展集中公诉、审判和宣传,努力实现“三个效果”相统一。要加强理论研究和人员培训经验交流,实现资源共享、互通有无,努力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区域缉私司法协作经验成果。要加强缉私司法领域普法协作新模式的探索,提升普法工作的社会参与度和影响力,努力维护和营造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和营商环境。 同时,还确立了今后长三角缉私司法协作的联席会议机制及日常联系协调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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