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全院征集、集体讨论、投票票选、提炼完善等环节后,三分院院训于近日正式亮相。 院训:厚德 崇法 精进 跨越 这八字箴言是三分院的标志和象征,既体现着分院跨行政区划检察特色,又蕴含着分院干警的精神风貌和价值追求。 
厚德——树立高贵品格。 “厚德”一词出自《周易》“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德”在乎品行,是修身养性之本。心胸宽广不计较个人得失,重公轻私,则谓之厚德。作为检察人,厚德为第一要务。修炼政治品德、恪守职业道德、树立社会公德,做到秉公执法、大公无私,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拥戴,是检察之“德”。 
崇法——践行法律信仰。 《尔雅》用两个字对“崇”做了精辟之解:“崇,高也”。崇法,即以法为高,对法律持有尊崇之心。对于“法”字,《史记》有云,“法者,治之正,所以禁暴而卫善人也”。尊崇法律,崇尚法治,是检察人的精神信仰。在司法办案实践中,维护法律权威,弘扬法治精神,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精进——专注职业追求。 “精”这一字,《广韵》释为“熟也,细也,专一也”,即做事既要精通,又要精细,还需专心求进,才称为“精”。精者,精诚专一,精进不已之谓也。精进,对三分院人来说,既是琢之而复磨之,对办案精益求精的孜孜追求;又是干一行精一行,对检察业务项项专业化的前行方向。拥有了更为精进专业的检察业务能力,才能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切实维护公平正义。 
跨越——拥有远大志向
“跨越”一词出自梁涉的《长竿赋》“夫是跨越古今,标格寰宇”,指的是跨越地区、时间的界限;在韩愈所写的 “立功名跨越前后者,不可胜数”中,又指超过、胜过的含义。作为全国首家跨行政区划检察改革试点院,于三分院而言,“跨越”一词有着特殊意义,“跨”是分院特色,既跨越行政边界,又跨出地方干扰,真正体现跨区划办案;“越”是改革使命,在不断深化跨行政区划检察改革中超越自我,实现跨越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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