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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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例 |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对一起假冒服务商标案件提起公诉
 
来源:办公室    日期:2021年11月08日
 
 
  

开设在上海松江某商场内的

“LC乐高机器人中心”

乍一看

店面招牌

店内装饰

员工工作服

和乐高体验店的

都极其相似

甚至店内还有“官方授权”的标识

然而这里的教育培训课程

仅为市场价的5至6成

其中有什么猫腻吗?

这是一家山寨乐高教育培训机构!


近日,赤某公司、姚某假冒“乐高教育”等注册商标一案由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依法向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该案是全国首例假冒服务商标入刑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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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要案情

姚某作为赤某公司的实际经营者,在松江区某商场内租赁店铺经营“LC乐高机器人中心”,假冒乐高博士公司正规授权门店,提供教育培训服务。2021年3月至6月,姚某将从他人处购得的假冒“LEGO”“LEGO education”“乐高教育”服务商标的《授权书》等文件在店铺内展示,并将“LEGO”等商标用于店铺招牌、店内装潢、海报宣传、员工服装、商场指示牌等处。2021年3月至案发,赤某公司共收取培训课时费用人民币51万余元。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经审查认为,被告单位赤某公司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被告人姚某作为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均依法应当以(单位)假冒注册商标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