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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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分院发布八项措施,助力科创中心建设
 
来源:办公室    日期:2018年10月25日
 
 
  



10月16日上午,三分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铁检分院)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八项措施》,并通报了一起重大侵犯商业秘密案。

《八项措施》的出台背景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强调,“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

国务院制定了《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

上海市委也制定了《关于面向全球面向未来提升上海城市能级和核心竞争力的意见》。

作为跨行政区划检察院的三分院,更需要积极主动对接上海建设战略任务,发挥知识产权案件集中管辖优势,以服务保障科创中心建设,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迎接进博会的召开。

《八项措施》的五大亮点

一是完善知识产权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三合一”办案机制。据悉,“三合一”检察办案机制构建和完善,可以将民事办案理念借鉴至刑事案件的办理中,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具有很好的指导作用。同时可以统一司法理念,统一法律适用标准,打造精品案件,发挥知识产权刑事司法保护的整体效能。

二是健全技术事实调查机制。知识产权案件涉及日新月异的科学技术,且专业性非常强。而对技术事实的认定又关系到定罪量刑。因此,必须通过健全技术事实调查机制,正确判断案件技术事实,做到 “四见面”,即讯问被告人,听取权利人、鉴定专家以及律师的意见,确定技术对案件的影响程度等,以此查明案件事实。

三是探索建立特邀检察官助理机制。此次会议,三分院还聘请了具有商标、著作权、专利、商业秘密等领域专门知识的7名专家作为知识产权特邀检察官助理,让特邀检察官助理参与到案件办理中,运用其专门知识,协助解决专门性问题,提出专业性的意见建议。通过汇聚专家智识,提升队伍整体检察理论层级,提高办案质量。

四是确立办案防泄密机制。鉴于商业秘密的巨大经济价值,防止商业秘密案件在审查过程中二次泄密,三分院制定了《侵害商业秘密案件保密工作指引》和律师保密承诺书,规范阅卷人员和阅卷程序,加强商业秘密案件的阅卷和复制材料的规范管理。承办人员和案管人员共同接待律师,告知其保密义务,对律师可带走的卷宗光盘中涉密部分进行覆盖。并要求律师签署保密承诺书,防止办理案件过程中二次泄密。

五是构建知识产权检察一体化机制。加强市院、分院和基层院三级联动,对知识产权疑难复杂、新类型、诉讼监督等案件共同会商,增强监督的权威性;加强对知识产权刑事犯罪的量刑规范化研究,促进量刑均衡;加强证据规格统一,进一步完善证据规格和证明标准;及时选取代表性案例进行可借鉴性的深入透彻分析,发挥典型案例的引导作用。

《八项措施》还对知识产权权利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加强刑行衔接联动机制形成保护合力,完善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服务保障机制,确保知识产权检察工作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统一等进行了规定。

同时,在发布会上,三分院还通报了一起重大侵犯商业秘密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