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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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法同行动,共护“夕阳红”
 
来源:办公室    日期:2022年09月05日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平安中国建设协调小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相关工作要求,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经充分会商认为,应进一步加强联系沟通和工作协作,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依法严厉打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切实依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近日,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与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联合举行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协作备忘录签约仪式。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高孝义,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谢闻波出席仪式,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第一检察部负责人陆锋、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刑庭负责人肖晚祥代表双方共同签署《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协作备忘录》。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和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在共同打击整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协同开展综合治理等方面达成多项共识:

1.确保常态联络沟通

设立联络员制度,加强检法部门沟通协作,定期通报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工作情况,及时沟通涉养老诈骗专项工作新政策、新动态,加强信息互享、沟通协调,进一步增强打击工作合力。

 

2.建立协同研究机制

积极研究、共同探讨养老领域犯罪案件中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新问题,通过开展研讨会等形式,聚焦法律适用、热点问题,加强对疑难复杂问题的关注和研究,加强对下业务指导,探索统一的类案证据标准,提升办案质效。

 

3.提升共同应对能力

对于日常办案工作中发现的可能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存在舆情风险的案件,在第一时间互相通报,共同研判,同策同力,做好矛盾化解、风险防控工作,全力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4.协同开展宣传教育

协同开展整治养老诈骗宣传教育活动,提升协同配合默契度,共同开展法治教育、反诈宣传、同堂讲座等防范宣传活动,帮助老年人提高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敦促养老领域从业人员依法依规经营,提升金融机构从业人员风险意识,全方位、多环节,守护“夕阳红”,保住“养老钱”。

 

5.开展长效综合治理

在日常工作中,对涉养老领域案件重点梳理、排查,通过线索共享机制,发现相关领域行业的管理漏洞和风险隐患,及时向有关单位通报情况或制发司法建议、检察建议,共同促进养老行业综合治理,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彻底铲除养老诈骗滋生土壤。

 

“尊老敬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爱老助老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充分发挥司法机关在推进老年人权益保护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以协同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为契机,抓好法治宣传教育、畅通线索举报通道,依法从严打击相关犯罪,协同整治行业规范,为老年人筑牢“防骗墙”,守住“养老钱”,护好“夕阳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