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月15日上午,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铁检分院)与上海铁路监督局召开联席会议,谈信友副检察长与上海铁路监督局于正新副局长共同签署《关于加强安全信息通报和安全事故调查处理中联系和配合的暂行办法》。办法要求双方在对铁路相关企业的安全信息报送以及安全事故调查处理中加强联系和配合,明确了严肃查处责任事故所涉及的职务犯罪等具体事项。

这是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成立以来与第一家行政执法机关建立联系配合机制,也是国家铁路局下属七个铁路监督局中首家与检察机关签订此项联系配合相关办法。

谈信友副检察长表示,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铁检分院)与上海铁路监督局都具有跨行政区划的特征,共同承担着监督铁路运输生产安全、查处重大责任事故、推进铁路相关企业党风廉政建设等职责,要加强工作协调配合意识,严格执行相关规定,确保双方签订的规定内容落实到位,取得应有的成效。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铁检分院)反贪局有关人员和上海铁路监督局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