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上海铁路检察长会议在上海新天鹭会议中心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了全国司法改革试点工作推进会、高检院大检察官研讨班、全市检察长会议精神,总结上半年工作和部署下半年任务,推动跨行政区划背景下检察工作发展。
陆建强检察长总结了上半年工作,并对下半年工作进行了部署。上半年,上海铁路检察机关在上海市院和高检院铁检厅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年初提出的“铁路检察工作要走在全国铁路检察系统前列,成为排头兵;跨行政区划检察院改革先行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提供在全国范围内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的工作目标,认真履行职能,努力探索实践,取得了较好工作成效。下半年,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高检院和上海市院的部署要求,在上半年良好的工作基础上,再接再厉,攻坚克难,为圆满实现年初提出的工作目标而奋斗。一要坚持以司法办案为中心,全面履行各项检察职能。强化刑事检察职能,努力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发展环境;保持高压态势不放松,依法查处和预防职务犯罪;强化法律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持续抓好基层基础工作,夯实检察事业发展根基。二要以提高司法公信力为目标,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加快探索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着力保障司法公正;扎实推进专项整治工作,着力提升司法规范化水平;以分类改革为契机,着力推进队伍专业化建设;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着力健全党风廉政建设长效机制。三要以探索跨行政区划检察改革为使命,努力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增强责任意识,深刻理解领会中央顶层设计的含义,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推进改革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增强主体意识,强化分院和基层院互动,在跨行政区划重大职务犯罪侦查、铁路系统民事行政诉讼案件监督、新增业务法律监督以及理论研究方面加强联动探索;增强创新意识,围绕检验改革试点成效的6个具体标志,大胆探索,勇于实践,争取在较短时间内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四要以完善考评办法为抓手,不断加强基层院业务建设。要从适应改革需要、有利于基层检察业务工作长远发展出发,进一步完善考评机制,突出核心指标,侧重考核业务,更好地发挥考评机制的导向和激励作用,引导基层院把主要工作精力放在抓核心业务上,推进基层院业务新发展。
会上,各院检察长还交流了上半年工作情况和下半年工作打算;与会人员讨论了修订后的《基层院检察业务考评办法》(征求意见稿),并观看了《扬帆起航正当时——跨行政区划检察改革的先行者》专题片。谈信友副检察长作了会议总结,并对贯彻会议精神提出要求。
会议由高孝义副检察长主持,分院和各院领导班子成员、分院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各院办公室主任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