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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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辖范围
 
来源:办公室    日期:2018年08月03日
 
 
   三分院(铁检分院)涉铁案件的管辖范围:上海铁路公安局及下属6个铁路公安处侦办案件;上海轨道交通运营区域内发生的民事、行政案件和上海市公安局交警总队高架支队管辖区域内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财产损害赔偿案件;上铁中院审理的上海市北新泾监狱提请的减刑、假释案件;上海轨道交通运营区域内发生的普通刑事二审案件。

      三分院(铁检分院)跨行政区划案件的管辖范围: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行政诉讼案件;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跨地区重大民商事诉讼案件;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审理的知识产权类诉讼案件;上海海事法院审理的海事诉讼案件;上级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的跨地区重大职务犯罪案件;跨地区的重大环境资源保护和重大食品药品安全刑事案件;民航、水运所属公安机关侦查的重大刑事案件,海关所属公安机关侦查的刑事案件;上级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的其他重大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