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促进司法公开,保障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第四条、第九条的规定,本院决定对王某某诉上海市某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征收补偿协议检察监督一案举行公开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案由和听证议题
(一)案由
王某某诉上海市某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征收补偿协议检察监督案
(二)议题
就该案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问题听取当事人意见。
二、听证会时间、地点
(一)时间:2025年8月21日下午14:00
(二)地点:上海市静安区共和新路658号(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二楼听证室)
三、听证会参加人员报名要求
年满十八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四、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5年8月21日12:00前。
(二)现场报名: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到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上海市静安区共和新路658号)第四检察部报名。
联系人:徐嘉炜、王剑,联系电话:021-51223108。
特此公告。
2025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