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深化履行公益诉讼法律监督职责,切实保护公共利益,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本院决定对张某春等人非法捕捞水产品损害公益案进行公开听证,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的规定》第十条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
2026年1月26日下午14:00
二、听证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上川路1639号(上海市浦东新区曹路镇人民政府)
三、听证方式
现场旁听。社会公众可在2026年1月26日12时前向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申请旁听,请旁听人员提前打电话预约。
四、注意事项
听证会旁听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规则,服从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联系人:陈涛,联系电话:021-51226270
特此公告。
2026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