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促进司法公开,保障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第四条、第九条的规定,我院决定对嘉定区某公司污染环境损害公益案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举行公开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案由和听证议题
(一)案由
嘉定区某公司污染环境损害公益案
(二)议题
论证该案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方案
二、听证会时间、地点
(一)时间:2021年3月1日下午14:00
(二)地点:上海市静安区共和新路658号(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二楼听证宣告室)
三、听证会参加人员报名要求
年满十八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群众。
四、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1年3月1日中午12:00前。
(二)现场报名: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到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上海市静安区共和新路658号)第五检察部报名。
联系人:王剑,联系电话:021-51235979
特此公告。
2021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