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现将徐汇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上半年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情况通报如下:
2021年1至6月,徐汇区人民检察院检察人员根据“三个规定”以及最高检实施办法等制度,共计记录填报过问案件等重大事项79件。
徐汇区院将持之以恒地贯彻执行好“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营造良好司法环境。
2021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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