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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决打击!徐汇区检察院集中公诉两起毒品犯罪案件 | 国际禁毒日

发布时间:2024-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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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6日,是第37个国际禁毒日。昨日,在国际禁毒日来临之际,由徐汇区人民检察院集中提起公诉的两起毒品犯罪案件在徐汇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徐汇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朱庆华以国家公诉人身份出席法庭支持公诉,徐汇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麦珏担任审判长。来自上海交通大学、上海师范大学、上海政法学院、上海商学院等四所学校的部分学生代表现场旁听了庭审。

01 ·钟某贩卖毒品案·

2024年2月25日,关某(另案处理)向被告人钟某转账人民币6000元,求购冰毒2克。钟某从他人处购得毒品后,随即将毒品包装在面包包装内,放置于约定地点,由关某自行联系快递公司将包裹寄送至徐汇区内某快递柜。后该快递包裹被民警查获,内有一包黄色晶体,净重1.18克。经鉴定,该黄色晶体内含有甲基苯丙胺成分。

02 ·樊某某贩卖毒品案·

2022年2月22日,兰某(另案处理)联系被告人樊某某求购500元毒品。因樊某某要求线下现金交易,兰某遂寻朋友陈某(另案处理)帮忙。次日晚21时许,樊某某与陈某见面后,将一包内含冰毒及3颗麻古的包裹交于陈某。陈某回家后,吸食了一颗麻古,并于同年2月24日按照兰某要求,将剩下的毒品藏于洗面奶包装盒内,放置于某商店柜台架,由兰某自行联系快递公司寄送至徐汇区内某快递柜。后该快递包裹被民警查获,包裹内涉案毒品总重0.43克,经鉴定,内含有甲基苯丙胺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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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中,朱庆华检察长依法宣读起诉书,向法庭分组出示在案证据材料,围绕案件事实、法律适用、定罪量刑发表公诉意见,有力指控了两名被告人贩卖毒品的犯罪事实。

“毒品的背后是万丈深渊。”同时,朱庆华检察长积极开展法庭教育,告诫两名被告人要以此案为教训,“真正从内心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不要将青春沉沦在吸毒、贩毒里。要对自己、对家人负责,做遵纪守法的公民,找到自己努力奋斗的正确方向和目标。”面对检察机关的有力指控和释法说理,两名被告人均当庭表示认罪认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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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徐汇区人民法院全面采纳了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及量刑建议,依法当庭宣判,以贩卖毒品罪判处钟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以贩卖毒品罪判处樊某某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

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是徐汇区检察院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带头办案的具体体现,徐汇区检察院将以更加坚定的决心和更加有力的措施,加强对毒品犯罪案件的精准打击,推进毒品问题综合治理,进一步提升毒品犯罪案件办理质效,依法惩治和预防涉毒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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