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出庭的还有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A公司及其诉讼代理人......”2024年7月22日,经徐汇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徐汇区首例知识产权刑事附带民事案在徐汇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男子制售假名牌冲击钻
经营数额超百万元
2020年8月起,宁某为谋取非法利益,在未经A公司授权的情况下,网购外形与A公司冲击钻相似的无标牌冲击钻,同时购入假冒的A公司注册商标贴牌并贴在冲击钻上,以明显低于市场零售价的价格在网店上长期售卖。
2023年7月,有消费者在宁某店铺内购买冲击钻,在收到使用后怀疑是假货。在送往A公司进行鉴定确认后,该名消费者前往徐汇公安分局报案。数日后,公安机关将宁某抓获到案。
经审计,宁某出售假冒A公司注册商标的冲击钻共计5000余件,非法经营金额合计人民币120万余元,违法所得合计5万元。另外,公安机关从宁某处查获侵权产品16件、假冒商标贴牌75张。
综合履职
一体保护权利人合法权益
案件移送至检察机关后,承办检察官及时向知识产权权利人A公司送达《知识产权刑事案件被害单位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告知其作为被害单位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并通过多次联系沟通,认真听取其意见诉求。在得知A公司想要行使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权利,并希望得到检察机关的支持后,检察官进行充分研判,认为将刑事、民事合并处理,一体追究宁某的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不仅能充分保障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亦可切实减少其诉累,充分突出本案的办理质效。
审查起诉阶段,检察官除厘清案件事实外,还积极开展追赃挽损工作。经检察官耐心释法说理,宁某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自愿认罪认罚,退出全部违法所得,并表示会积极应诉。
2024年5月17日,徐汇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对宁某提起公诉,并支持A公司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庭前准备阶段,检察机关积极与法院协商沟通,共同研究落实知识产权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有效措施,努力探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新模式。
在本案庭审过程中,徐汇区人民法院将刑事部分与附带民事部分合并审理,并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法院当庭宣判,依法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被告人宁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在检察官与法官的共同努力下,双方达成协议,宁某对A公司的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进行了充分赔偿。
知识产权是新质生产力发展的重要保障和推动力量。徐汇区人民检察院将坚持依法一体履职、综合履职、能动履职,认真落实“检察护企”专项行动部署要求,与法院加强协同,持续推动知识产权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工作,使知识产权权利人切实感受到司法保护的温度,进一步优化区域法治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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