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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千万元资金被挪用?幕后黑手竟是小舅子

发布时间:2024-08-07

2023年12月某日上午,A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先生收到银行发来的短信,显示A公司账户中共计170万余元的钱款通过支票转账的方式转给B公司。对此毫不知情的陈先生立刻联系公司财务人员李女士核实情况。不久后,陈先生收到反馈,称银行回复确有公司账户汇款的事情发生,并建议报警处理。这笔钱款究竟被谁转走了?这时,李女士提出了她的怀疑对象......

公司千万元资金流入私人账户

李女士怀疑的对象不是别人,正是陈先生的小舅子许某,理由是B公司实为许某代持公司。许某是陈先生亡妻柯女士的表弟,目前因遗产纠纷而与陈先生交恶,因此,陈先生让李女士立刻报警。当晚,许某承认确系自己所为,在李女士陪同下前往徐汇公安分局投案。

许某到案后交代,2014年起,柯女士任命许某在她成立的A公司担任出纳。随着柯女士陆续成立B公司等多家公司,许某开始替她代持公司股份并担任法定代表人,且在实际上承担这些公司的出纳职责。后来,柯女士因病去世,A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变更为其丈夫陈先生,但包括B公司在内的其余公司仍由许某代持。

2016年至2023年,许某利用自己控制的涉案公司资金账户,在未经涉案公司实际控制人同意的情况下,私自挪用公司应收的业务回款人民币1000万余元至其个人账户,并转入其名下证券账户用于炒股。

治罪+治理 护航企业健康发展

在本案的办理过程中,承办检察官引导公安机关强化对许某不具有实质股东身份、并无实际出资涉案公司等情况取证,梳理许某个人银行账户和资金脉络,核实其挪用公司钱款具体金额,并对许某接收挪用资金的银行账户、证券账户予以冻结,实现全面追赃挽损。经检察官耐心释法说理,许某自愿认罪认罚。

2024年4月,徐汇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挪用资金罪对许某提起公诉。同年6月,本案开庭审理,徐汇区人民法院依法以挪用资金罪,判处被告人许某有期徒刑四年三个月。

同时,承办检察官也注意本案反映出A公司在业务回款管理、出纳职责权限、员工日常教育等方面存在疏漏之处。为帮助A公司堵漏建制、健康发展,检察官于2024年7月向A公司制发检察建议书。

A公司根据检察建议内容积极进行整改,严格规范公司业务管理流程和业务审核制度,定期进行对账和清理,保障资金安全;完善财务监管与内部核查制度,实质性对资金收支进行多方监督,严密监控转账行为;组织开展法律法规和廉洁教育,提升员工法治意识,打造廉洁公司文化。2024年7月,A公司派代表向徐汇区人民检察院赠送锦旗,当面对检察机关所做的工作表示感谢。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徐汇区人民检察院将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检“检察护企”专项行动要求,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以高质效检察履职服务保障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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